格玛就是黑斯廷斯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吃惊。
如果不是亲自查过案子,谁能把侦探写的那么真实?不瞒您说,前阵子我还接到了一位小朋友的来信,他应该是不知道在哪里淘来了一份二手的《英国佬》,所以就展开了对您的拙劣模仿。但是恕我直言,他写的糟透了。”
刚刚起床的红魔鬼戴着睡帽满意的伸了个懒腰:“亚瑟,不错啊!哪个不长眼的家伙,居然都开始模仿起咱们的写作风格了?”
亚瑟闻言只是笑着问道:“是吗?我原本以为您今天给我带来一部作品就够让人惊喜的了。没想到还有其他收获,那位小朋友的来信您还保留着吗?”
欧文微微摇头道:“留着虽然留着,但是我放在伦敦呢。而且您估计不会想看那东西的,就是一个普通美国小伙儿的一时兴起。虽然他小时候在伦敦生活过几年、读过几年书,但是后来又搬回弗吉尼亚居住了。他在伦敦的时候,苏格兰场都还没成立呢,他连警官穿什么制服都是从您的作品里了解的,更别提去写侦探查案了。”
亚瑟听到他这么说,忍不住问了句:“怎么听起来您好像和他还挺熟的?你们很早就认识吗?”
欧文说的有些口渴,正准备喝点东西润润喉咙,可低头一看面前的桌子上居然摆着咖啡,他皱着眉头将咖啡推到一边,从茶盘里取出一个空杯子自顾自的倒了点茶水。
“算是吧,我和他认识也有些年头了。他是1815年先到的苏格兰,而我则是1815年到的利物浦。之后,我和那小子就在伦敦碰上了。那小子从前喜欢写诗,看了几句拜伦的情诗,就想要模仿他的手笔。我说他没这个天分,但是他不愿意相信,那脾气硬的简直就像是一头犟驴。
后来嘛,或许是写诗碰壁太多,他才稍稍清醒。但是在给我写信的时候,他嘴上还是不肯服输,说着什么:‘我早就不再把拜伦当作楷模,现在流行的是侦探。看在我们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劳烦您帮我将这份《邦德街谋杀案》的手稿转交《英国佬》编辑部,顺便转告亚瑟·西格玛先生,这份作品的创作者是他的粉丝埃德加·爱伦·坡’。”
亚瑟的指尖敲打着桌面:“是吗?埃德加·爱伦·坡?鼎鼎大名啊!这下我可不得不看看他的稿子了。”
欧文喝了口茶连连摆手:“黑斯廷斯先生,虽然我也觉得那小子有些狂妄了,但是您这么讽刺他可就太过分了。”
亚瑟一本正经的摇头道:“不,欧文先生,我可没和您开玩笑。我说的这些都是真话,我真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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