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对殷薯有多重视呢。
一句话来形容:吃住都在殷薯地旁边的窝棚里。
他真就在地头搭了个窝棚,一点都不夸张,尽管几十米外就是房屋。
马娘娘也是一日三趟往这边跑。
嗯,主要是负责给老朱送饭。
把陈景恪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的还以为两口子在玩角色扮演呢。
但他们俩确实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殷薯确实好活,很顺利的发芽出苗。
一个月后苗成,仔细数了数总共有苗106颗。
对于这个出苗率陈景恪倒没说啥,大块红薯本来就不适合育苗。
前世普遍都采用中小块的,出苗率高还不浪费。
最后插秧种植,正好够半分地的。
接下来就是照顾了,老朱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观看长势。
每天除草捉虫,照顾的别提多仔细了。
又长了一个多月,秧苗郁郁葱葱非常的喜人。
陈景恪却食指大动,前世红薯叶可是一道美食啊。
即便后来工作了,还经常去乡下摘红薯叶吃。
于是在他的鼓动下,老朱采摘了一些肥嫩的叶子,马娘娘亲自下厨制作。
炒了一盘菜,还制作了卷菜馍,还有菜窝窝头。
实话实说,马娘娘的厨艺一般。
然而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大家吃起来却都觉得非常美味。
老朱一个劲儿的夸赞:“好吃,真是好东西啊。”
“结的果子能吃,叶子也能吃。”
“青黄不接的时候,采摘一点叶子也能应应急。”
朱标啃了一口菜窝窝头,点头说道:
“比一般的野菜口感好太多了。”
一般的野菜都比较粗糙,口感其实并不好。
殷薯叶口感更加细腻,说它是正儿八经的菜都不过分。
陈景恪手里的筷子就没停过,毕竟这种熟悉的味道几十年没吃过了。
最后吃的老朱都急眼了:
“你这臭小子,就不能给我留一点。”
“别吃了别吃了,你个不孝的混小子。”
马娘娘笑的非常开心:
“饿极了秧藤捣碎了也能吃,就算自己不吃,用来喂牲畜也是顶好的饲料。”
朱标说道:“确实如此,这殷薯浑身上下都是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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