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大天使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能和这种军队打。看看他们,所有人衣着整齐,头盔在阳光下
泛光。他们所有人都穿着甲衣?!我怎么和他们斗?!我要是撤退了合情合理。”
布赖讷骑士一番自言自语,为自己的撤退计划找到更充分的合理性。
他见得敌人逐渐逼近,意识到自己敌也敌不过,想要保住村子和城堡也没了可能性。
如果连打照面都不做即撒腿就跑太不是男人了,一番心理斗争后,他只好硬着头皮招呼战士们突击现身。
也仅仅是现身,而非献身。
站在菲斯克与布罗迪的视角,突然间那个的确有城堡的村庄出现一群兵马。
早有准备的战士已然搭弓上箭,兄弟们就等着一场单方面的杀戮呢。
菲斯克不忙着进攻,他勒令全军暂且停下。他无意和对方有任何的交涉,介于与法兰克的军队有很多交战,明白自己只要给对方足够排兵布阵的时间,法兰克贵族就能将自己所有军队全部拿出来。
法兰克贵族的头脑在繁文缛节上充满智慧,在打仗方面似乎不怎么讲计谋,甚至普遍不懂留预备队之类的招数,会将手头军队全部拿出来再发动全面进攻。
菲斯克一方手头就这五百多号人,在空旷之地也无暇藏匿预备队。
罗斯军求得就是敌人把军队全部拉出来堂堂正正决战,因为菲斯克审时度势,他才不希望这群家伙逃回村庄,靠着那个堡垒负隅顽抗。
罗斯军无意与敌人打恼人的巷战,也完全没有能力打攻城战。
菲斯克扬起下巴
,估测列队中的敌人兵力、防具能力、作战方法,他尤其估测彼此的距离,再估测箭矢抛射能否击中敌人。
于是,他干脆伸出大拇指,靠着罗斯王留里克早年间教给的技术,顺利估测出彼此的位置,
因为自己的胳膊长度、大拇指宽度几乎不会变,敌人的影像随着距离拉远越来越小,大拇指做尺子即可测定敌人影像宽度,头脑里计算一番后,菲斯克已经估测出己方应当抛射的射角。
再说布赖讷骑士安格贝特,他带兵不可能距离敌人很远,却也不能离得很近。
他不能真的撂下一个“不战而逃”的骂名,于是两军距离就在一百五十步左右。
这一距离卡得很巧妙,所谓敌人一旦发起冲锋,己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反应。
如此以来,骑士领军队就是被优势敌人追杀,再靠着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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