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大事不妙,布赖讷骑士安格贝特带领部下撒腿就跑。
他根本想不到自己败得这么离谱,自知磨蹭一番被敌人追上,只要让那些骑马的诺曼人有精准射箭的机会,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
罗斯骑兵发动追击,布赖讷骑士军赶紧逃跑。
一边是长于耐力逊于短距狂奔的突厥马,一边是短距极速耐力较差的高卢马。仅论快速逃跑而言,布赖讷骑士的部队却有这方面的优势,倘若罗斯军持续追击,这种优势就渐渐消失了。
危难时刻,骑士无暇顾及自己的伤兵。
马匹受伤而被甩下来的士兵,这些人普遍是一种演员。他们仅仅会骑马,想要较为娴熟的马上厮杀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
受伤的士兵被追杀的罗斯骑兵践踏、砍杀,短时内全部毙命。
罗斯军追了一阵子,奈何那些家伙明显越跑越远,只有神知道继续追击会遇到什么幺蛾子。
突然意识到留里克提醒过“穷寇莫追”,菲斯克又考虑到已经高强度作战十多日,还是战士们的功勋坐骑各自仅有一匹,还是不要逼迫坐骑拼老命。
“到此为止吧!”带队冲击的他勒紧缰绳,待停稳后回身大声命令道。
众将士健壮也都停下来。
他们抚摸着战马因汗水湿润的鬃毛,不少人干脆下马舒坦一下筋骨。
不久,布罗迪策马走进对手,询问停步的菲斯克:“大哥,为什么不追了?”
“让他们滚蛋吧。”
“是因为你觉得追杀懦夫很晦气?”
“那到不至于。”菲斯克耸耸肩:“也许布赖讷骑士已经跑了,他留下了一个大村庄,让我们回去看看能找到多少宝贝。”
“嘁,比起找到金钱,我更想看着敌人血流成河。”布罗迪遗憾地摇摇头。
“老弟,你会有机会的。我们暂且回去,等我们一把火把该死的村庄与堡垒焚烧,再进军也不迟。”说罢,菲斯克调转马头带领部下原路折返。
另一方面,殿后的阿洛维斯等人,他们在乱军中暂且救下了几个战败的弥留者。
阿洛维斯倒不会和本地士兵共情,严格意义而言彼此因各自的主人是敌对状态,彼此也理应是敌对的。再说,即便弥留者是法兰克族裔,伤者就要死了,也许更仁慈的手段是对着要害补上一剑,让弥留者早点解脱。
他仅知道罗斯人中的秃头将军,对于用野蛮手段折磨敌人伤兵毫无兴趣,留下活口在套取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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