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五月份就产仔了,所谓它们本就是怀着小鹿抵达罗斯堡的。
小鹿茁壮成长到可以乱跑,鹿群规模已经达到二十余头。
露米娅告知留里克,等到九月份,现存所有的母鹿必然再度受孕,待到次年春季,鹿群理所当然会达到三十头。虽说距离变成三四百头鹿群的庞然大物过于遥远,留里克可以预见的是,这群大概本是活在拉普兰或是摩尔曼斯克的鹿,而今在罗斯堡这片地界明显活的很好。
驯鹿全身是宝,最宝贵的莫过于它的皮革。倘若鹿群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庞然大物,罗斯人仅仅依靠加工、销售鹿皮,想必就能变得富裕。
鹿群的基数实在太小了,留里克很懂得数学,基数小是暂时的,之后的日子,等待自家控制鹿群的理应是指数级的增长。
养鹿仅仅是为了钱吗?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留里克更不能忘记自己和古尔德的约定——制作烈酒。
罗斯人嘛!仅仅是喝浑浊的麦酒,也算是罗斯人?罗斯人,就该喝烈酒,一点就着的那种。
终于在儒略历的八月的第一天,在自己的新家快要完全落成的前夕,留里克跑到克拉瓦森的铁匠铺,颇为的突兀的提出了自己的新想法。
只要用一些特殊器皿,就能将最优质的精酿麦酒,再度精酿成最好的酒?!甚至还能如同纯粹的水的完全透明?
克拉瓦森完全没有“蒸馏高度烈酒”的概念,他完全支持了留里克的决意。
但是留里克,他的想法不仅仅是造出几瓶二锅头,来向古尔德炫技所谓“我能”。因为酒精,它能为人类社会带来变革。满足酒瘾不过是不怎么健康的“快乐需求”,留里克看到了酒的诸多好处。
他亲自行动了!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留里克的崛起》,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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