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人兑换生活用品的皮革。
事到如今,经过罗斯人的盘剥,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
科文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他们会广布陷阱,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比起被强制移民、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品货色。
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
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并做了一点“包装”。
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
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
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欧亚红松鼠”,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色。
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猎人的水平,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
活生生的松鼠很轻,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
上一个冬季,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进过天平称的计量,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
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文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比起捕捉松鼠,明显更善于抓鱼。
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
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
但是,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
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么我为何不在河流入海口布置大网大肆捞鱼呢?哦,鲑鱼潮居然是九月份。
仅在食物方面,奥托所知道的历史,罗斯人长久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渔获,谷物和蔬菜长期而言是一种生活的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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