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的世界是纯粹意义的黑暗,警惕的哨兵发现了雪夜林间闪烁的绿色荧光。
那是北极狼的眼睛!
是狼群,期待食物的狼群铤而走险逼近罗斯人的鹿群,奈何没有及时逃跑的狼就被十字弓射杀。
大家携带武器防着的就是这种大胆的野兽,野兽也贡献了肉,给了男人们打牙祭的机会。
连续三天的时间,雪橇队的工作就是没完没了的赶路,大家完全不担心迷路,所有的巴尔默克人佣兵口径完全一样,所谓虽然此行绕远,这条冰河直达目的地。
他们在覆雪冰路中前进,雪橇队依旧匀速度前进,保持着每天约莫六十公里的速度。
旅途走了多远实际不难统计。驯鹿这种牲口很奇特,它们如厕的时间几乎是恒定的,养鹿人御夫便以此推测出一天天前进了多远。
直到三天之后,降雪过程已经结束,人们又可以在阳光明媚中前进。
是的,阳光明媚到几乎亮瞎人的眼。
驯鹿的巨大睫毛成了天然百叶窗,留里克的手下通通戴上了木框墨镜。
戴上墨镜的留里克英气逼人,诺伦戴上她也流露出一丝高冷。
大家的眼睛都得到了保护,他们的远行也进入到高速狂奔阶段。
本来留里克是担心队伍抵达巍峨的斯堪的纳维亚中心山脉之际,会有个非常糟心的上山过程。到了那个时候,队伍是否要脱离冰河又全体下雪橇,磨磨蹭蹭地爬山呢?
事实证明留里克错了,错的离谱。
就仿佛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他的队伍已经进入中心山脉中,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端倪。因为,队伍这些日子一直行进在一个舒缓的大上坡上,大家难以察觉。
脱离托尔纳河入海口已经过去了十二天,驯鹿雪橇队展现了这一时代极为罕见的持续奔袭能力。作为代价,留里克储备的粮草也耗费不少。
眼前就是山峰,它们看起来也不是很高大。山峰本就不高,而且雪橇队所在的海拔已经到了五百米。
托尔纳河变得狭窄不少,不过这条冰河依旧坚固。留里克其实察觉到了冰层下存在卵石,知晓这里已经是山区,但冰路的平整和周遭舒缓的环境让他不敢妄下结论。
直到这个夜晚,人们点燃大量篝火,所有的巴尔默克人佣兵都在嘻嘻哈哈大谈即将到老家。
“即将到了?”留里克听得耶夫洛的禀报,一扫这些日子的无聊。
打法无聊的方式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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