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伤,衣服上多了敌人的血迹,他们的确成长了可靠了。
“你们打赢了第一仗!”他高举着钢剑大声嚷嚷,接着剑锋直指坐在地上的俘虏:“现在!你们可以享受这些战利品!挑选你们心怡的女人,她们就是你的!”
阿里克并非胡言乱语,骑兵劫掠带走俘虏做奴隶,这是国王留里克在战前就鼓动的,可事情真得摆在面前,骑兵战士反倒纷纷谨慎。
菲斯克策马走来,询问:“我们只是取得第一胜,谁能保证敌人不突然反击。现在如此……真的好吗?”
“你怂了?!”阿里克的反问极为大声,须臾又带着戏谑口气嚷嚷:“菲斯克!你的三个妻妾都是战场掳走的俘虏,她们现在还不是老老实实给你生孩子,老老实实听你的话?你现在有何担心的?”
菲斯克当面笑了笑,这些话语谈不上冒犯,甚至是来自老大哥的赞赏。他没有多想,再看看这片湖泽除了这个村落空旷极了,附近还有敌人吗?
“那就安排兄弟们掠夺战利品吧!我们在这里逗留一天。”
遂在女人的尖叫声中,菲斯克下令骑兵们遵照老大哥阿里克的决意,骑兵们可以疯抢俘虏。但是一套原则必须贯彻落实,便是一个男人夺了女俘后就归为自己的奴隶,若是女俘还带着襁褓的孩子,那么连婴儿一并作为奴隶。
“奴隶”有一个潜台词,按照罗斯军队不成文的规矩,士兵掳到奴隶就要保证其安全,要给予食物和衣物保暖,等到战争结束后带着奴隶回老家,再基于过去罗斯很缺乏人口的缘由,生了孩子就给予奴隶妻妾的名号,最终收编到罗斯阵营里。
恰是这个原则,那些年轻的女俘被疯抢,上了年龄的无人问津。
胜利者的征服欲被大大满足,尤其是骑兵中的斯拉夫农庄博雅尔贵族的儿子,昔日他们迫于压力被扭送来给国王做骑兵,而今突然体验到做骑兵的美妙。
一个住在伊尔门湖畔的斯拉夫人,虽是本土贵族原本也是一辈子和种麦子打交道,最后娶个本地媳妇儿过完平平淡淡一生。
如今情况完全变了,自己一个斯拉夫人,居然掳到一个金发的瓦良格女人做奴隶。
这种事真是给家族大大长脸!
除此外,骑兵撤离掠夺了村庄贮存的物资,搜到的少量麦子质量看起来不好,索性都饲喂给战马。
他们搜到了不少鱼肉干,仔细一瞧清一色多刺的欧鲈,好在渔民很讲究地将鱼的脊骨剃掉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令人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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