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只有一个,一个就是岛上的维辛格瑟,另一个就是湖泊最南端的延雪平。
军阀僭主卡尔住在岛上,本地区的商人、手艺人,以及大部分农夫渔民,他们住在南端的延雪平。
“如果这些人只是单纯在湖畔生活,他们如何干扰瑞典的安定?我军要杀死本地统治者,把其手下全部歼灭。我要剩下的约塔兰人臣服罗斯,要和他们签下契约,划定瑞典和约塔兰的边界,命令他们向我军赔偿的款项以及交出奴隶。你们意下如何?”
国王如此命令,即便有人质疑国王未免显得仁慈,质疑就憋在肚子里。
至少他们明面上都选择支持,留里克点点头,他觉得自己已经统一了全军思想,剩下的就是布置军队了。
一如之前的进军模式,新的行动意味着正式的全面战争。
韦特恩湖区的两大约塔兰人定居点,罗斯军将一改战术,全力攻击本地人的统治核心区之维辛格瑟岛屿上的堡垒,要杀死“狂熊”卡尔,以胜利之势威逼延雪平城投降。
似乎这个战术很不错,就是听起来有些牵强。
留里克再令大家针对自己决意提提意见,“秃头”菲斯克吭吭两声。
“菲斯克?”
“啊!我有意见。如果那个延雪平的人们见得我军来了,他们撒腿就跑,我们能得到什么?我就怕他们逃跑。”
“这的确是值得思考的。”留里克话语说得轻描淡写,似乎他已经预判到了菲斯克的预判。
菲斯克似懂非懂自己君主的意思,他本人确有主张:“不如大王命令我的骑兵部队独立行军。终归骑兵不可能在湖面上狂奔,既然那个延雪平城在湖泊最南,我快速奔袭过去,甚至提前为大王拿下这座城,形成对那个什么……哦,维辛格瑟的包夹之势,这会是完胜。”
菲斯克由此豪言,让军中的一些人想到了十多年前的阿里克。那还是十二年前,十九岁的阿里克带着四百多兄弟就强袭哥特兰岛的村庄,打出以少胜多的战绩。
十二年前,菲斯克就是个死了父亲的小秃头,而今是一个嚣张的骑马“秃头”。
当然,他的秃头并非特立独行。罗斯军中的巴尔默克旗队战士人均剃成秃头还纹上蓝色花纹,按照纳尔维克港方面的传统,这种发型很阳刚。
“看来我们的菲斯克小兄弟想夺取大功呢!”说话者正是阿里克,言语有些轻佻。
“大哥,难道我不行吗?”菲斯克反唇相讥。
“你当然可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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