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就等着一个契机合伙办事呢!
但蓝狐从来不是鲁莽之辈,他在海泽比时期练就了小心谨慎,也在当地的冲突完成第一个杀敌。他变得成熟、狠辣、狡黠,更意识到征战之前要好好筹备一番,甚至还要考虑到战斗结束后如何收场。如果只是长船抢滩登陆,兄弟们一通乱抢,那就是典型的海盗行为。罗斯王要的是高效率的“惹是生非”,单纯做强盗缺乏系统性决策。
抛开战争之事,蓝狐终于获悉等待自己三弟的是怎样的政治婚姻。
入赘,对于家族中非嫡系的男孩并不是问题。若严格按照北欧传统,嫡子外的子嗣无权在父亲死后继承哪怕一个铜币的遗产。如此传统实在衍生于物资极度贵乏的日常生活,女儿早嫁,庶子早早去闯荡,此乃避免一个家庭孩子生太多把家庭吃穷的手段。它既然变成一种习俗,做二道贩子起家的古尔德家族也不能免俗。
恰是因为这个,庶子们对家族缺乏留恋。何况家族的地位弱于部族,各个庶子可以无所谓自己出身哪个家族,一定要强调自己出身哪个部族,亦或是效忠哪个部族。
一个大部族的内部入赘从不是问题,入赘到同盟部族就是对方的族人,由于互相通婚一直存在,这些都不是问题。
年轻的古尔德甚至没有姓氏,若是硬说就,就以祖籍地的昂克拉斯部族为是。
古尔德家族始于这个接着借助罗斯崛起红利发家致富的古尔德。正妻所生的四兄弟里,唯有老大白狐可以自然继承古尔德的名号。
如今,蓝狐已经可以高调自称“哥德堡”了。黑狐通过这场政治婚姻,突击改姓“拿骚”也没问题。而老四红狐,若没有大的变故,他以后可以自称姓“鹿特斯塔德”。
北欧世界可以对此事很随便,法兰克世界可万万使不得!
法兰克自从查理曼定下一套分封秩序,“血统论”就成了一种真理。王侯将相还真的有种,就如拿骚男爵领,必须是拿骚家族有权继承它,除非该家族彻底绝嗣,或是此地被其家族放弃。
这桩政治婚姻的结果显然超越了留里克最初的设计。位于欧陆腹地的这个罗斯商铺并非寄生在拿骚男爵领,而是罗斯王的部下直接把这地方夺了。
它到底是好是坏?
蓝狐直白地询问老弟:“你未来会事实上统御此地,你会效忠谁,你会安排自己的子孙效忠谁?”
黑狐答得一样直白:“唯有罗斯值得效忠。我获悉亨利拿骚效忠萨克森公国,而我的子孙一定要做罗斯的封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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