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麻布从脚指头开始一路缠绕到膝盖,罢了再穿上特色皮靴,麻绳鞋带系紧后,往往再把切肉匕首与木勺***去,图的就是方便与安全,毕竟平凡人用布条做腰带,它并不可靠。
部族战士人数多达三千,衣着迥异武器装备参差不齐,唯有在使用矛方面因强令做到了统一。
这一次瓦季姆尽量重视弓矢的使用,他知道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的短板,怕是这方面也一直敌不过对手。
那就增强一下标枪,所谓制作一些大号的箭,用木头投矛器将之发射出去,虽说准头有限,也比没有远程武器要好。
一个是投矛器发射标枪,一个是投石索扔砸碎的陶罐碎片。
会射箭的猎户也被集结,碍于本地人糟糕的制弓技术,猎手带着短木弓射杀松鼠尚且可以,参与作战打击披甲的罗斯匪徒真的也好用?
有总比没有强。
各村子必须证明自己忠于大首领瓦季姆,他们尽可能出兵,却没有人为了这次远征“当掉裤子”,也无任何村庄首领亲自参与,基本只是从众多儿子里挑一个出来,再将村子里欠了债务的人有限拉出,人员实在不够就通过抽签方式,让神来选择谁来做此九死一生之事。
…
毕竟罗斯匪徒屠刀过去年月只砍
了部分村子,大部分住在东部的村庄民众,祸事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对反击天然缺少一些斗志,何况第一次反击居然鬼使神差地发生在秋冬集结。
年轻人或因自己身强力壮什么都不怕,老家伙们都觉得瓦季姆这是脑子被夯了一棍,才做出如此冒险举措。
倒是这个瓦季姆敢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此人说到做到!
甚至……这是一个机会。
一些大事不可放在台面上。
毕竟瓦季姆用不光彩的手段简直是“窃取”了大首领的位置,过去还有贵族口头批评一番,由于现在这家伙手里拥有一千名精锐战士,各村贵族识时务者为俊杰,今日纷纷抵达出征祭祀现场,明面上是对瓦季姆亲自带队的“冬季攻势”表示支持。
实际上,有衣冠楚楚的本地贵族这么想:“如果,你战死了,你的军队也被罗斯人消灭,亦或者这支大军在突然的风雪中迷失。你人都死了,即便侥幸回来,你还有颜面再做首领?我们……自然选一个新的,再图未来。”
斯摩棱斯克人事实上并没有精锐进出。
所以,当祭坛上的十头牛一个挨着一个被刺杀,牛血浸染整个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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