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长不解地问道:“刘长官,你是怎么想到狙击手会是个女人?”
贾二虎摇了摇头:“我可没有想到过他是个女的,只是发现地下留下的印迹,应该比汤姆的身材要矮小许多。
即便是现在,我们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是女的吧?
也许那个凶手的身材,和海蒂小姐差不多而已。”
探长这时说道:“如果汤姆是一个职业杀手的话,他是有能力故意留下与自己身体不相符的痕迹。
同时他也可能故意在露出一些破绽,让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可疑之处,从而认定他是被栽赃陷害的。
要知道到目前为止,除了地下的印记,以及车子座位的滑动轨道和内视镜之外,我们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他是被栽赃陷害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仅仅在弹壳上发现了他的指纹,在他家里发现了同类型的子弹。
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他的手上以及他的脸部,都提取了相应的生物标本,证明他一直就没有停止摆弄过枪械,而且应该是狙击步枪。
格利菲斯也说过,汤姆好多年没有联系过他,这时突然提到他,除了打战友之间的感情牌之外,以期混淆视听之外,我实在想不出他还有其他任何目的。
所以我更相信他就是凶手!”
格利菲斯这时说道:“可我越来越认定,他就是被陷害的。虽然当年他算不上是什么优秀的狙击手,但也跟了我两年多,从我这里学到了不少经验,尤其是狙击位置的选择。
因为我仔细看了一下,今天狙击位置的选择是不对的,因为在广场的另一边也有高楼,他在射击第1个目标的时候,很容易被对面建筑的玻璃反光刺眼。
正因为如此,现场响了五枪,却死了4个人,第1枪应该是打偏了。
而在广场的另一边有一座立交桥,在桥上可以比较轻松的射杀这4个人,射杀其他的人就更容易。
而且他完全可以在车子里面射击,杀完人之后直接开车离开,连弹壳都不会留下,根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选择在最不合适的狙击方位狙杀目标。
如果是报复社会随机的话,那就更说不过去了。”
就在这时,伊莎贝拉打来电话,说起来4名死者,都面临着一定的困境。
死者A,那名报社的女记者,人长得很漂亮,经常采访一些政界和商界的大佬,据说和多位大佬发生过关系。
而且这种绯闻,不断地会出现在报刊杂志,或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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