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负任何责任——当然,这也没什么用。
真要让费南德斯找着作者,必定先揍一顿,然后押到审判庭去。
“我给你读吧?”
切莉捧起书,望了望罗兰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嗽了嗽嗓。
“‘一个嗜血妖的故事,作者:莱恩·马斯特。’”
“‘我不能想象,我到底还要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窖里呆上多久——自从下雪那年我被锁进来,就再没出去过。’”
“‘那是晚冬的某夜…’”
整个故事很粗糙,描述了一位男士在某年冬夜的见闻:
他被一只嗜血的妖怪捉住,关进了某处地窖里。
多年来,靠着食老鼠和蟑螂为生,每个月要被妖怪吮去鲜血——
就是这么个简单的故事。
花了切莉·克洛伊二十镑。
二十镑!
恩者在上!
光听这个数字,罗兰的心脏就一阵阵抽痛。
“谁让你们禁止它的。越禁止越昂贵。”
事实也正如她所说。
这种‘违禁’的图书,在黑市上价格不菲。至少穷人是绝对买不起的。
他们只靠口口相传——然后,故事就开始走形。
“那可不是?比如你的鞋匠朋友?”
她不知从哪摸出一把扇子,挡着下巴轻轻扇动,眉眼弯弯:“我早看穿你的小把戏了。”
她指的是罗兰推销皮鞋之举。
“要我说,应当花一笔钱,让他做些耗时的精品。有可能的话,送到议员、大商人和贵族那儿——再编造些吓人的家族历史,然后,免费送。”
“有了他们穿,还愁没人买吗?”
“一双鞋从先令变成索维林——”
罗兰托着腮,不说话,就看她侃侃而谈。
死去的脸和脂粉,在这一刻开始呼吸,神采飞扬。
它们活过来了。
鲜亮炽热。
“如果是我来经营,首先,我就得找——”
她像只骄傲的天鹅,昂着脖子,魅力四射地谈论起如果是自己的话,该如何经营一家鞋店,并用多久将它变成更大的鞋店。
她从小事聊起,从如何赢取客人的欢欣,区分男客人和女客人,因为这两者购入的目的、用途不同;
接着,渐渐扩大,聊到鞋匠的手艺,以及工厂,雇佣人和机器的花费;
之后,又谈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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