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愚蠢’——若真如此,她应该把颜料吃进嘴里,而不是涂抹在画板纸上。”
的确。
贝翠丝清楚一些事,并不像病院里真正的疯人一有机会就要用牙齿咀嚼油灯罩。
她知道怎么吃饭,只是吃的没那么巧;
知道该穿衣服才能出门,但总会控制不住的下雨;
她有廉耻,更在遇上喜爱人前,清楚该打扮一番,‘漂漂亮亮’的见他;
她明白恐惧,甚至渐渐学会如何用自己的声音‘制服’那些‘不听她话’的仆人,在一众宠溺的眼光中,昂首挺胸达成自己的目的——光着脚,踩颜料,然后‘偷偷摸摸’溜到哥哥的房间里,在他床上跳十分钟。
兰道夫总是经历一个悲伤的故事,接着又一个悲伤的故事。
也算日常繁忙中可爱的小烦恼了。
“但匕首也很危险,罗兰,我看倒霉的不是特丽莎,就是我的勃朗特了。”
罗兰神色凝重:“‘我的’勃朗特…”
萝丝揶揄重复:“我的勃朗特…”
兰道夫:……
顺嘴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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