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贝卡·费因斯找到的厚书里并未记录什么秘密。
深蓝色的封皮,和布里斯托尔下午天空的颜色相近。
用了坚实的硬纸,书脊有稀疏的金粉点缀。
里面的页数非常多,所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这是一本日记。
扉页入眼的一行花体字,来自《伊甸经》:
‘恩者使一切灾祸变成祝福。’
在扉页的角落,还有个被划掉的名字:布兰特。
下方是有别于蓝色花体字的,用黑色墨水写就的:
‘现在它是我的了,老混蛋布兰特。’
‘拉姆·费因斯。’
显然,这本日记来自两个不同的,彼此应该认识的人。
费因斯并不是这本日记的第一任主人。
罗兰翻了翻后面几页,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
在代表着‘布兰特’的蓝色笔迹下方,多数会有一段代表着‘拉姆·费因斯’的黑色墨迹。
有长有短。
但并非每天都写,时间跳跃非常大。
——有时某页被蓝色字迹占了大半,黑色的便会在这页背面大书特书。
就像紧随其后的、跨越时空的对话。
有趣儿极了。
第一页。
两种颜色都没说太多。
蓝色写:「执行官的生活太枯燥。」
黑色写:「你和我喝酒时抱怨过太多次了,老混蛋。」
两行字下面是大片的空白。
第二页。
蓝色的字写:「玛洛特又杀了个人…不,应该说,烧死。我能清楚听见他在火焰中的哀嚎,痛苦的挣扎,那刺鼻的、令我几乎当场呕吐的气味。」
「我忘不了那场面。」
「不过。」
「我不怜悯那被烧死的人。」
「他愚蠢的行径导致了自己妻子和两個孩子的死。虽然他对此一无所知,但因无知杀了人,也该因无知而死。」
「玛洛特没做错。」
接下来,黑色的,拉姆·费因斯的字。
非常短。
「我从不知你还有这么娘们的过去,老混蛋。」
罗兰翻着页,不禁笑出声。
第三页。
蓝色的写:「今日,有个玛洛特的朋友——好像是开酒馆的?他那儿遭了贼,逮了三个还不到十二岁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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