嘣——
琴弦被食指勾起来,拉成长弓后松开。
低吟在琴箱里乱撞。
屋子以酒红和象牙黄为主色调,嵌琥珀的矮脚条桌上披了一张豹皮软毯。
一些玻璃制的酒杯和壶,半瓶威士忌。
八角锥腿矮桌,象牙与酒红相间的墙纸。
虽然每个生活在伦敦的市民都会告诉你:家装丰俭由人,可若能在桌上盖豹皮,没人会用廉价的机纺布。
这屋子里的壁炉用了花岗岩,雕花的黑铸铁门。
一些蕨类植物。
万年不变的吊灯。
经典的拥趸。
金钱的主人。
路易斯·海曼的房间——他独立的居所,伊莱特艺术协会中独属于他的房间。
今天惊讶的不是上了几课的罗兰,而是忙碌之余好奇跟来的蛋糕小姐——她今天穿得也的确像个蛋糕,连有靠背的椅子都坐不了。
“这就是你学的…什么琴?”
波波头少女抱着那木箱子,手指在六根粗细排列的弦上扫了几下,弄出嘈杂不成模样的噪音。
“实际上,路易斯建议我学钢琴。”得了休息,罗兰仰靠进单人沙发的曲线里,打了个呵欠:“但我是个瞎子,怎么能有功夫一個个辨认黑白键呢。”
“我看你只是懒惰,柯林斯先生。你最近都懒洋洋的。自「不老泉」准备以来,全都是我和兰道夫在忙前忙后…”
萝丝瞪着绿眼睛,稍翘的鼻头纵了纵,总觉得这屋里有股陈旧腐烂的气味。
或者说霉味。
“我可是最重要的一环,范西塔特小姐。没有我,就没有「不老泉」。”罗兰懒洋洋的托着脑袋,黑发自脸上垂了一缕,不声不响地盯着抱琴的姑娘。
萝丝微微别过脸,手又胡乱扫了几下。
“…可你把所有工作都交给兰道夫了。”
“他适合。”罗兰笑道:“你总得让股东有点事干。”
萝丝把琴往地毯上放了放,轻轻靠在桌角。她有点拿这先生没办法——最开始,她怎么没发现他是个比吃饱了的猫还要懒的动物呢?
若他这样的人在象帮,肯定吃不饱饭,要挨冻挨饿。
“你这张脸,在象帮,知道会被派去干什么?”萝丝挑了挑下巴。
“只要我认识范西塔特小姐,就绝对饿不着。”
萝丝翻了个白眼:“我说你,最好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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