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男人…但我不愿意同他那样生活。”
金斯莱这人十分聪明。
也聪明的足够简单。
在罗兰见过的人里,他算得上数一数二简单的。
“我坦白说,你父亲是正确的。”罗兰掐着雪茄,将窗户推开拧开一条缝,“金斯莱,我的朋友。我虽然不清楚你的姓氏——”
“但我听得出来,你父亲正将你往真正好的路上引。”
什么人才能安心的闲?
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答案。
世界不仅这样,而是崇尚这样——
他本该同朋友讨论文学,欣赏音乐,谈赛马,聊打猎、槌球这种高雅运动。
他该和朋友谈论神神叨叨的科学,讲女人,一块喝得兴致高昂,踏着夜色去那香味扑鼻的地方来上一场酣畅淋漓的嘶喊比赛(喊什么不重要,根据每个人的信仰而定)。
但他却选择了卑贱人的生活方式。
尤其还是卑贱人里较为卑贱的一类。
侦探。
这行当可没比苍蝇好多少。
通常来说,他们服务于出得起钱的,多干那些盯梢、抓情夫或逮自己丈夫的丈夫的腌臜事。
这被人看不起。
即便有了委托,委托人也看不起他们。
警察?
警察就更甚。
——他们还愁每周的零碎能不能安稳落到口袋里,现在,又来了条抢食的野狗?
“这对你不好。”
“是啊,对我不好,这对我不好。”金斯莱反复念着:“他也这样说,‘对你不好,金斯莱’。但罗兰,你知道吗?”
“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什么是‘对我好’。”“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想要的,才算。”
金斯莱忽然锋利起来。
“我没法过那样浪费时间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对我有所帮助,只希望不要像养猎犬那样养他自己的儿子。”
罗兰点点头。
“你已经做到了。”
“还差一点。”金斯莱仰着头,吐出一口烟,转眼被窗缝吸走,“等我回到西曼利斯,处理好后续麻烦,就去伦敦找他——我要在伦敦开一家侦探社。”
提到侦探社,罗兰一改之前的沉闷,腰挺得直直的!
“您还没决定侦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莱:……
您?
“我倒还没想这些,可名字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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