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与你们交锋,她或许有用。”
冷清欢一遍遍地告诫自己,现在还在与那扎一诺的比试当中,自己应当聚精会神,不被那扎一诺所牵制,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脑中一片纷乱,忍不住听那扎一诺讲述锦虞这五年里的悲惨遭遇。
不得不说,锦虞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的身份,她始终骄傲的,就像一只孔雀。
但是,那夜白的手段何其毒辣?比鸨娘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最终,她的尊严被践踏,低垂下高高在上的头,竟然脱光了衣服,屈辱地被一群男人评头论足,语言猥亵。相信,她已经成为了一具行尸走肉,完全变得麻木。
而今日,更是成为了那扎一诺用来对付自己的工具。
刨除她以前对自己的恶毒作为,她的遭遇真的很令人同情唏嘘。
那扎一诺得意挑眉:“听说,她在五年前,用摄魂术迷惑麒王爷,意图利用他的手谋害你腹中孩子,以至于令你们夫妻二人心生罅隙,分别五年,差点就错过了这辈子。
还有,她暗中不知道加害过你多少次,那次在山庄若非我及时出现,你想要安然从灵婆的毒虫围攻下脱险只怕也是不易,
你说,这样的女人,救她做什么呢?她可是将你恨之入骨,将自己的爱而不得,落得今日的悲惨境地全都归咎到你的头上。她说再见你之日,就是将你挫骨扬灰之时。
你也不要小看她,以为她眼睛瞎了,就一无是处,不能奈何你。你要知道,她可是我的人蛊,身上可以携带各种不同的蛊毒,想要杀一个人不难。她就是农夫怀里的蛇,就算是你救了她,她也会歇斯底里地反咬你一口。”
那扎一诺的话,一字一句,全都重重地击打着冷清欢的心。
她的确很矛盾。
救,还是不救?
发自于内心,她恨不能就让锦虞这样痛苦地死去,反正,凶手也不是自己,毫无罪恶感。
顶多,就是一个输,胜败乃兵家常事,不过是脸面问题。
她犹豫了,而且一直无法决断。
“我知道,你或许是在犹豫,我与锦虞两个对手,你要选择哪一个?或许在你心里,锦虞如今已经是丧家之犬,对你没有什么威胁。但是你也要清楚,我与你之间,没有什么仇怨。非要拼个你死我活。
而且,我这样做的目的,冷清欢,你很明白。我对于麒王没有什么兴趣。我所想的,仅仅只是如何回到我的国家。不如,你我二人合作吧,各取所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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