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控制自如就更好了。丹格罗斯,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先收束好身边的这些火云,做到收发如心。”
丹格罗斯也看到了安格尔的行为,有些不满道:“你就是馋我的火。”
安格尔不置可否:“你才跟着我得了天大的好处,就想要违逆我?”
丹格罗斯傲娇的转过头。
安格尔:“再说了,你如果不将身边的火收发如心,你觉得我会让你上我的身吗?我可不想衣服被你烧的破破烂烂。”
丹格罗斯一想,也对。安格尔可是它的“坐骑”,烧到他的衣服,这的确不太好。
想到这,丹格罗斯开始主动控制起周围的火云来。
一边控制,丹格罗斯还不忘了说:“我可不是为了你,我这是为了美观。”
安格尔懒洋洋靠在船沿,没有回话。只是心中默默在想,丹格罗斯这次进化后,火焰倒是强了,怎么就多出了自恋与傲娇的属性呢?
这就是所谓的成长的烦恼?
要不找机会给丹格罗斯写一本《少年丹格罗斯的烦恼》?
就在安格尔各种思绪纷飞,丹格罗斯辛苦修行时,贡多拉终于飞出了古曼王国的边界,进入到了拉克苏姆公国的境内。
在经历了一段青黄不接的地域后,便迎来了酷热的沙漠地带。
拉克苏姆公国是繁大陆有名的内陆沙漠国家,与其其名的就是丰饶国。但是,拉克苏姆公国比起丰饶国更加的荒凉,丰饶国起码有四分之一的地方不是沙漠,但拉克苏姆公国几乎全境都是沙漠。
也因为拉克苏姆公国是纯粹的沙漠国度,且这片沙漠还无比的广大,邻国也懒得跟它争抢这些不毛之地。所以,拉克苏姆公国的面积,相当之大,就算古曼王国、亚丽公国以及永夜国加起来,都没有拉克苏姆公国大。
安格尔花了一天的时间就从帕米吉高原来到了拉克苏姆公国,但要从拉克苏姆公国去到沙虫集市,这估计也有一天,甚至两天。而沙虫集市,还没有在拉克苏姆公国的腹地,从这就可以看出,这个国家有多么的庞大。
只是再大也没用,没什么资源,一年四季都炎热难耐,导致这个国家的百姓,是几乎所有国家中最少的。
不过,对于超凡者而言,拉克苏姆公国倒是有不少的可用资源。极端的气候环境,必然孕育出极端的事物。譬如说,这里因地貌缘故,会诞生火系与土系的元素生物;再来,这里有大量奇异的沙虫,这些沙虫是非常不错的超凡材料,一些顶尖的沙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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