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这里看上去像是一个牧场。
包括不远处的三层小别墅,还有小溪边上的石头路、栅栏,都给安格尔同样的感觉。
“那边就是两位主人暂住的地方。”苟斯这时也出现在了一旁,指着不远处的小别墅道:“各位大人请跟我来。”
话毕,苟斯已经走到了前方,继续承担带路之责。因为已经能看到目的地,此时的带路,就纯粹是为了让众人安心,以身作则,表明这里的安全。
安格尔:“你是这里的家仆?”
苟斯点点头,独目之中带着激动:“是的,是主人收留了我,还把我带到这里。”
安格尔能清晰的感觉出苟斯是真的认同自己的身份,激动也是真的……想想也对,据拉普拉斯所说,这个苟斯属于低级别的镜中生物,也即是说,属于低智的那种。能有如今的成就,估计与在热金之城修行息息相关。
苟斯自己肯定是来不了热金之城的,但以家仆的身份,被带到这里来,享受这里浓郁的聚合能,完全是赚到了。激动也正常。
或许是回到了自己的地盘,苟斯也放松了许多,一边带路,一边聊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基本和拉普拉斯猜测的差不多,苟斯是在八十年前诞生的,它们一族常年在一些比较容易破灭的镜面空间生存,即将破灭时,会转移到附近其他的镜面空间。
如果运气不好,没有在附近找到能暂时委身的镜面空间,那就只能在黑暗的虚无中漂流。
刚诞生没多久的苟斯,在“游牧”了数个镜面空间后,运气不好,没有寻到新的委身地,开始了无边无际的漂流。
幸运的是,在漂流没多久后,它就遇到了自己的主人——人类主人。
对方或许见它可怜,便收留了他。苟斯这个名字,就是主人取的。
彼时,苟斯的智慧还很低下,能做的事不多,只能帮着主人放牧。
是的,放牧。
安格尔此前的猜测也没错,这里就是一个牧场,放牧了一些从人类世界带来的鸡牛等禽畜。如今这些禽畜都在苟斯的镜面空间里休息,所以牧场里并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
后来,主人带着它来到了热金之城,它在这里虽然依旧以家仆身份存在,但它做的事和之前差不多,也是放牧以及帮着购置点生活品,其余时间都是修行与启智。
可以说,苟斯是抱着主人大腿成长的。成为家仆,它也不觉得是件坏事。
在对谈之中,安格尔也询问苟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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