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收拾,简装出行,为避免意外发生,林枫特意配了长剑。
燕国实力蒸蒸日上,局面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不过何人,若想做类似荆轲刺秦王的事情,他绝不允许,务必把对方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自兵锋上威胁,他到不在乎,马革裹尸远比死于被刺杀强百倍。
即使有马革裹尸的勇气,他内心却也害怕,没办法,谁让他没出息,贪生怕死?
“准备下,带上杨虎和季师,咱们去闯闯诗会。”林枫似笑非笑,神色中散发出诡异之态。
更换束状后,林枫出现在大厅里,穿着件黑紫色紧身劲装,腰间束着金色腰带,腰带上挎着宝剑,形态优美极了。高高绾着冠发,长若流水乌发顺贴在背后,身躯凛凛,相貌堂堂,生的风流韵致,洒脱不羁。
林枫相貌堂堂,本是美男子,若非征战在外,他非常注重仪容仪表,倒不是说,臭美,只是若连自己仪容仪态不重视,岂会重视国家大事,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相似。
何况,此行会面对方,包括宋国皇室,虽为诗会,却也为邦交,自身形象,代表国家形象,这会,不光林枫收拾停当,袁野与文季师也收拾地妥妥当当。
袁野三人黑色军旅戎装自是不必细说,唯有文季师,眼前打扮用风流才子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白色长袍,外罩裹着黑色狐裘,脚踏白鹿皮靴。乌黑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发髻,套在精致白玉发冠中,显的英武不凡。
自驿站出发,林枫骑着白马,身上没有丁点杂毛,文季师四人,亦是上品枣红色好马。一行快速穿越在街道上,若干铁团,黑衣社成员潜伏在暗中。直接前往林疏影下榻的酒家,雨轩楼。
这次诗会,无异于邦交,林枫狠心下来。把会盟准备之物。全部用上来,譬如胯下战马,全是临行前,礼部要求御马监,在马场挑选地上等御马。
五人来,雨轩楼门前热闹非凡,宾客络绎不绝,林枫一行在门口下马。早早有人在迎接,恭敬地接过缰绳。牵走马匹。
林枫抬头望去,雨轩楼下,有位气宇轩昂男子,正在寒风中迎接宾客,或许不适应南湖寒冷天气,那人身裹锦袍,外套狐裘,束状简单而雅致,神色盛气凌人,又带着抹不去地贵气。
在男子身边,站了位绝美佳人,看样子,二八年华,身着浅粉色霓裳长裙,神态静雅纤柔,也是个妙人儿。
不过,与男子裹得严严实实素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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