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天边残留着夕阳的余晖,将天际染成一片淡淡的橙红色。远处的山峦在余晖的映照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轻纱。
端午、马平安、龙千言和马三炮等人,经历了一场完胜之后,带着胜利者的姿态与喜悦,回到了营地之中。
而此时,他们的身影刚刚出现在营地的入口,留守的万山红、唐玖玖等人就迎了上来。
万山红看着龙千言,眼中闪过一丝心疼,她快步走上前去,轻声问道:“你回来了,没有受伤吧?”
但就在这时,万山红却看到了龙文章,惊讶的道:“龙老爷,你也被救出来啦?”
龙文章和煦的笑道:“还叫龙老爷啊?”
龙文章这一句话,令万山红满脸通红,柔柔弱弱的唤了一声:“爹!”
“哈哈哈!”
众人哄堂大笑,而也正在这时,唐玖玖也来到了端午的身边问道:“这一次看来很顺利?”
端午道:“顺利,你看!”
说着,端午拔出腰间的驳壳枪,至少有九成新的德国货。
唐玖玖笑着一把夺过道:“这把是我的了。”
端午道:“女人不适合这枪,而且你不有勃朗宁手枪吗?”
唐玖玖美滋滋的摇头道:“勃朗宁手枪是好,但是子弹少啊。这个驳壳枪,弹夹可是一次性填装二十发子弹。而且它的射程也比勃朗宁要远的多。勃朗宁手枪超过了五十米,那命中率真是不敢恭维。”
端午无奈,只能把刚刚到手的驳壳枪送了唐玖玖一把。
万山红也少不了,虽然万山红一直做后勤工作,但马上就要打仗了,留一把枪防身,也是非常不错的。
更何况这一次,端午等人缴获了驳壳枪有十二把,子弹打了一些,但还剩下两百多发呢。
端午优先给龙千言,马三炮,高亚男等人配上,然后才是连排的干部。
春江好这支游击队,真是穷。就连龙千言都只有一把左轮的小手枪。与驳壳枪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而除了这十二把驳壳枪以外,最喜人的收获就要算是一箱子金条以及一箱子金银首饰了。
还有大洋两万来枚,端午的建议就是先每个战士发两块军饷,军官多发一块。
而这样则是为了减少部队的负担。
因为大洋不是金条,携带起来至少需要两个人抬着它。
这不利于行军打仗,毕竟他们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打大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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