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要跟着我去山上打猎啊,就特地去了趟镇子上,给你买了这双布鞋,快穿上看看,合不合脚。”说着,将鞋子递给了凌云,凌云接过那鞋子,伸手拍拍脚底板,快速地穿上,小心地走了两步,李浩洋说道:“凌云,这鞋可真好看,我娘都没给俺买过这么好看的鞋子!”凌云抬头看着李冬明道:“明叔,你对我可真好!”李冬明没有说话,只将包袱和弓箭重新挎在肩上,左手拿起地上的柴刀,右手轻轻拍了拍了两人后背,说道:“走吧,早些进山去!”说完,便跻身走在了两人前面,领着他们向后山走去。凌云放慢脚步,故意落在他们身后,偷偷将鞋子脱了下来,拍了拍鞋底,将鞋子揣进了怀里,光着脚丫子快步跟上李冬明父子。
三人刚走了不远,借着微弱的晨光往树林子里面瞧去,这林子人迹罕至,地面上堆积了厚厚的腐叶和枯草,此时竟麻麻长满了白色的蘑菇,倒下的枯树上,也长出了大量的木耳。几人见状高兴坏了,李冬明说道:“这次上山,怕是要几天才能回来,你们俩跟紧点儿,山上荆棘丛生,野兽横行,要是遇上了大家伙,凭我们几个可难以对付,加上这山路又湿滑得很,若是不小心滑落山崖…”说道这他却眼神中闪过一丝哀伤,他看了一眼凌云,接着说道:“今日进山,先带着云儿熟悉熟悉那打猎的地方,打不到猎物不要紧,若是运气好,打到些野味,再从这儿采些蘑菇回去,那可就有口福咯!”听了这话,浩洋和凌云嘿嘿地傻笑着,一个说要吃兔肉,一个说要吃野猪肉。就这样,三人有说有笑地向林子深处走去。
三人一狗缓缓地穿梭在密林之中,山路难行,一路上又基本都是上坡路,走得很是艰难。他们走走停停,大约走了有一个时辰,天色已大亮,露水早已打湿了他们的双脚,两旁丛林中不时响起几声虫鸣、鸟叫,和灌木、草丛被什么东西扰动的沙沙声,却未见到一只动物的身影。那大黑狗也很安静地跟在李浩洋身边。走了一会儿,李冬明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阳光从身后照在了树尖上,树梢上的露珠映射着阳光,晶莹透亮,格外好看。前方山势更加险峻,远处有座山峰高耸入云,山顶上隐隐能看到有未化的冰雪。李冬明指着前面的山峰说道:“前面那座山,就是咱这片地方最的高山了,从这里再往前走一个多时辰,就能到那山脚,在那山腰上,有俺爹和俺搭建的一个落脚点,咱们可以在那儿休息休息,补充点体力。再绕过那座山,北边有个大山坳,叫牛屎坳,过了那牛屎坳就是金鸡岭,那两个地方便是最好的狩猎场了。咱们现在的位置,山势陡峭,不便通行,只能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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