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
他们穷追不舍,依靠一种二轮的快速行进载具在街道上不停地追逐着他。幽魂不知道它的名字,也实在是懒得关心。他目前有更为紧要的事要做。
枪声在雨幕里大作,始终不停。
那些子弹呼啸而过,有好几次甚至是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的。
粗野的喊叫声从脚下的街道传来,伴随着引擎的轰鸣混杂在了一起。当它们穿过雨幕,抵达至幽魂的耳膜时,听上去已经不再像是人的声音了。
幽魂不明白。
他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执着,也不明白他们为何这样疯狂,更不明白他们到底是怎么在常年嗑药的同时还拥有如此良好的视力的。
但是......
幽魂想,卡里尔没有说错。
他真的应该保持安静的。
他杀了那个女人,但还要杀更多。卡里尔说,要清理干净整个帮派。于是他走出了那间房间的大门,开始在那栋阴森的三层建筑内杀戮。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没有人发现他。他就像是一阵吹过走廊的微风般带走了生命的温度。但他忘记了一件事。
他忘记了关窗。
暴雨呼啸而入,狂风吹动窗户,让它撞在墙壁上砰砰作响。地板逐渐被酸臭的雨浸湿了,混杂着血液一起渗入了地毯之下,最终穿透了地板,落至了某人的头顶。
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变得不妙起来的。
当警报与吼叫刺穿夜幕的那一刻,幽魂便意识到,有些事要发生了。他的预感一向很正确,他立刻选择了离开,但却为时已晚。
他还是被发现了。
起初,只是几个零散的追逐者。在仅仅几分钟后,他们就增加到了三十几个人。
短短的半个小时后,这个数字变成了三位数。至于现在,幽魂认为,最起码有四个以上的帮派在追逐他。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喜欢行使暴力。
这是一种后天赋予的权利,是被压迫的反面,是苦难的终结。
他们心满意足地进入其中,为了一个素未谋面之人的血肉而在黑夜里发足狂奔,兴奋地吼叫,同时将沿路所见的无辜者统统赶尽杀绝。
没有原因可循。
就像是一场狂欢节,而他不是参加的人,他只是狂欢节的奖品,所以他开始跑。
每个人类都要学会走路,进而学会奔跑,他自然也不例外。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奔跑,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