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公司的首席技术官斯科特·罗斯劳克对此作出了解释,“体育赛事转播是全球性的,过去的模式是电视台要跟运营商合作,通过卫星信号的传输,在电视台中播放出来。可这个方式存在技术性风险,一旦天气不好、气流变化或者当地磁场变化,都可能影响到卫星信号的电磁波传输,就会导致赛事直播的中断或者信号不稳。”
周不器很高兴,“网络直播可以解决问题?”
斯科特·罗斯劳克解释道:“对,可以解决,这是一个OTT。网络信号是通过光纤传播,采用的是电信号,以光为信息载体来传输,激光频率比无线电高多了。相比于卫星信号,这种模式信号的传播速率更快,而且更稳定。”
周不器对这个就不太懂了,“所以说,如果网络直播发展起来,未来会比电视直播延迟更低?”
“理论上是这样的。”
“嗯,就像奈飞、YouTube那样,体育赛事转播,未来也会是流媒体的天下。”
“不过电视台做不了,要由互联网公司来运营。”
经过斯科特·罗斯劳克这么一番解释,很多疑问就都解决了。
过去的电视赛事直播,是要通过电信运营商帮忙,通过运营商的设备,从球场中把信号数据传输给卫星,然后通过卫星传输给本地电视台,再转播出来。
网络直播,就需要跟互联网公司合作了,而且跳过了宽带运营商,这就相当于一个OTT。
三德子不太懂,问道:“OTT?这是什么?”
周不器笑着说:“一个篮球术语,指过顶传球。跨界用在互联网领域,就是指越过运营商,节约了成本。”
“越过运营商,他们很不满吧?”
“这是肯定的。”
周不器点了点头。
越过运营商,就相当于取消中间商,完成点对点的交易,可以大大地节约社会资源。可是,民企的中间商可以跨越,国企的中间商就很厉害了,一旦越过了就比较麻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支付宝。
乔纳森道:“现在的运营商整合度比较高,都同时运营着电视和网络。电视台还有电视转播业务,他们不想跟运营商闹僵。把网络直播业务外包出去,就可以不承担运营商的压力。”
周不器有些好笑。
电视行业大赚特赚几十年了,也跟足球行业差不多,一点风险都不想承担。不就是OTT嘛,怕什么?真是鼠目寸光。
把网络直播的运营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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