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足够的机会!
于是这几个月,汴京城的地下格局,已经发生了剧变。
一堆猛龙过江,到了汴京讨生活。
和这些猛人相比,汴京城里的‘英雄好汉’就好似是鸡蛋一般,一碰就碎。
被人家按在地上摩擦、蹂躏。
这些人靠着狠辣,很快就在汴京城里站稳了脚跟。
然后就被这汴京城里,那些真正奢遮的人家瞧上了。
一套请客、吃饭,收下当狗的流程走完。
这些过江的猛龙,成功的挤掉了原本在汴京城里的‘好汉们’的生态位。
这也正是孙赐能雇到现在的这些‘好汉’的缘故。
换而言之,现在在孙赐身边的‘好汉’,都是被这些猛龙们狠狠摩擦过、蹂躏过的人。
所以,他们才能对那些人底细这么清楚。
孙赐听完,闭上眼睛。
这可真是他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难怪了……”他看着自己雇来的那些看着精壮孔武的‘好汉’。
他原本以为,自己运气好。
却不料,自己依旧还是那个旧年的酒博士。
只能捡别人不要的残渣。
不过……
孙赐抬起头,他看向那靖安坊前的大门。
那些在‘豪杰们’簇拥下的富商们。
有几个他是认得的。
确实是奢遮人家!
都是这汴京城里的行会会首或者一方巨擘。
比如说桑家瓦子背后的那几个主人、樊楼十三家的东家、潘楼的东主。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都是富贵了几代人,在这汴京城中和外戚、勋贵甚至宗室关系密切的人。
家里面每年祭祖,跪一地县马的就是这些人家。
这些人中,甚至还有人娶的就是宗室近支的郡主!
他们的女儿,嫁的不是曹家、刘家,就是杨家、王家,甚至是向家、高家的子弟。
所以,这些人已经不再是外戚勋贵们豢养的走狗。
而是和那些外戚勋贵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人。
“吾必可取而代之!”
孙赐眼中露出精芒。
他虽然只是酒博士,出身卑微,但他现在已经抱上了当朝官家的大腿,有希望成为官家的走狗。
只要牢牢抱住官家的大腿,跟着官家的意志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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