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和简易习惯性装傻。
孙耀火则偷偷在手机的记事本上打字,这是他珍藏的备忘录:
“32,羡鱼的姐姐以后要在苏城工作,姑奶奶喜欢吃火锅(以后可以考虑开一家火锅店)”
这记事本记了好多条信息。
1,羡鱼喜欢吃肘子(不要太甜)
2,羡鱼周三上午没有课(可以约饭)
3,羡鱼喜欢喝草莓味、橙子味的果汁,奶茶不爱加珍珠(奶茶店要设置专门做的套餐)
4,羡鱼早餐吃的不多,每天必点一份包子和一份豆浆(偶尔豆浆会改成咸豆腐脑,所以我决定从甜党叛变为咸党)
5,下雨天要接羡鱼放下学。
6,夏天羡鱼喜欢的车厢温度是25度。
7,……
目前为止,记录本已经记录到第三十二条。
想了想,孙耀火又加了一条:
33,夏繁和简易是羡鱼的好朋友,她一紧张就(?)
又想了想,孙耀火把“和简易”三个字划掉。
……
这时,店员上菜了。
众人看到一盘盘的排骨被端上来,表情越来越震撼。
孙耀火却自然的介绍着:“这是冬瓜排骨汤,这是土豆炖排骨,这个粉蒸肉也是排骨做的,这是糖醋排骨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还有这个红烧排骨,这边是椒盐排骨,这个比较花里胡哨的是芝士排骨,据说有些女孩子喜欢吃……”
真·吃排骨?
孙耀火看向林渊:“林学弟,你还满意吗,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可以再加。”
林渊道:“吃不完。”
简易道:“我可以打包,我们宿舍那群人最喜欢吃排骨了,孙学长可以吗?”
孙耀火大手一挥:“何必打包,直接让他们再做一份。”
简易:“……”
这就是学长的霸气吗?
夏繁则握了握拳头道:“学长,你坚定了我当歌手的梦想!”
“加油!”
孙耀火说完,满脸笑容的看向林萱道:“姑……姐姐这边喜欢吃什么,这家店其实也有很多别的菜,不过排骨比较出名,随便点!”
林萱:“……”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为什么这个画面,有一股强烈的既视感?
到底是忽略了什么?
拿起一块儿大骨头,林萱一边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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