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针对自己。况且,他从事的是非情报工作,不会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对抗。
“你虽然不是行动人员,但你是政保局的人。我们展开报复,对方不会还击?不管什么时候,带把枪在身上,总是好的。”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军事素质令人堪忧,自己又不重视,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烦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爱将,也是他的财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会有这么轻松。
“好吧,从明天开始,我就带枪。”朱慕云无奈的说。别看一把手枪,整天带在身上,也很沉。
“光带枪还不行,得带子弹。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荣传统?”李邦藩说,朱慕云承认带枪,但并没有承认会带子弹。当初在警察局的时候,朱慕云领枪后,都是不领子弹的。
“处座,带把枪吓唬吓唬别人就可以了,装了子弹突然走火。”朱慕云苦着脸说。
“好好的枪,怎么会走火呢?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去领五十发子弹,连续射击十天。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就不信,你的枪法练不出来。”李邦藩命令着说。
“五十发子弹?我手臂会断掉的。”朱慕云说,射击练习,确实是他所不喜的。每次开枪,后坐力都会震得他手臂发麻。这还不算嗓音,也让人很烦。
朱慕云的数学很好,三点一线的要领,当初邓湘涛一说,他就全明白了。但无论是在军统,还是在政保局,他的枪法都很烂。事实上,朱慕云的枪法一般,至少认真起来,不说优秀,合格还是能做到的。
“手臂断掉,总比命丢掉要强。”李邦藩一脸爱护的说。
他当着朱慕云的面,给陈旺金去了个电话,让他每天给朱慕云五十发子弹,并且连续十天,都必须给。五百发子弹,那可是好几百法币呢,陈旺金暗暗叫苦。但听说是给朱慕云用的,答应得很爽快。
“你等会就去领,如果没领够子弹,以后就不要再来见我了。”李邦藩板着脸。
虽然朱慕云想着去一处,但李邦藩的命令,还是得执行。去一处之前,先去了总务处。他得先把子弹领了,朱慕云用的不是驳壳枪。作为副处长,他配的是马牌撸子。这种枪无论是性能还是质量,在一枪二马三花口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个时期,国内的手枪种类很多,但国人一般只将手枪分为三种。一种是以毛瑟手枪和仿毛瑟手枪为一类,名称很多,比如说盒子炮、驳壳枪之类。第二种是以左轮手枪为主,各种转轮手枪,都算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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