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初相比不啻千倍,以今年全部收入供给尚不足所需之半。故请:
一、限封爵人数。亲王嫡长子袭亲王,嫡庶次子许封其三,郡王嫡长子例袭郡王,嫡庶次子许封其二;镇国将军嫡许封其一,无嫡止许庶子一人请封;其镇辅奉国中尉不论嫡庶只许封一子。凡不得封者,量给资、赐章服。
二、严继嗣资格。宗室无嗣,不得援兄终弟及之例,亦不得以弟子嗣。亲王、郡王有绝嗣者,止推一人管理府事,不得冒请复继王爵。
三、别疏属。国制郡王七世孙以下封奉国中尉。今后奉国中尉再传不必赐封,止将所生第一子给银五百两,余听自便。
四、议主君。亲王之女只封其三,郡王之女只封其二,将军中尉之女只封其一,郡县主及郡县乡君给禄外,其选配代,免给俸。各女婿不必另给冠服婚,一体听其自便。
五、议冒费。冒妄子女、革爵子女、擅婚子女,自今以后所生之子女听其自便。其擅婚子女,今后只赐名,俱不再给口粮。
其实按照张居正的想法,最好是亲王嫡子封郡王,其余子封镇国将军,以这种降等封爵之法,来减少曰益膨胀的宗室世禄,然而隆庆不忍心,内阁也担心会遭致宗室震动,被利用为反对新政的借口,所以只好分步去做。但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大明窘迫的财政缓一口气了……通过礼部和户部的重新清点核查,查出宗室冒妄、虚报人口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一人,虽然大都是低级爵禄,但也可为各省节省银二百万两,粮五百万石,大大减轻了多藩省份的负担。
对于冗官冗员,张居正就没有那么客气了。此时大明主要的冗员,不是来自官府,而是来自中官、锦衣和世袭勋贵武将上,他在《议裁革冗员疏》中,制定了一个计划表,准备用五年的时间,分三批裁汰完毕,使其人数减少到国初水准。
至于财税改革,主要就是推行一条鞭法,实行租税折银,但在之前,必须进行全国范围的清丈亩,查清实际亩数与鱼鳞册之间的出入,明确每亩田地之所属,才能谈得上租税折银。
丈田的目的是清查隐田,张居正很清楚,这必然会触动勋贵、官宦、豪绅的利益,引起他们群起抵制,但他下定决心,矢志不移,坚定地将清丈运动开展下去。他写信给各地巡抚,鼓励他们放手去干,‘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新郑与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若但草草了事,可惜此时徒为虚文耳。已嘱该部科,有违限者,俱不查考,使诸公得便宜从事。’同时下令严惩阻碍清丈的勋贵豪强和清丈不力的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