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看孩子好了。
火影白夜:【你现在是在天河市?用能力跑?】
于是也只能一边修炼,一边接一些简单的任务,而现在自己既然有了金手指,那必然是不能一直接受这些任务吧?
总感觉再这么下去,自己好像是有着舔狗倾向了。
对于他的问题,白夜自然也没有隐瞒的意思,点头应道:“没错,前往格兰之森。”
他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要是这个时候去招惹希洛克,即使跟着四剑圣一起过去,自己大概率也是要死在那里。
看这样子,不是直接摆烂了是什么?
漫威白夜:【只能摆啊,我啥也不会,又没有逆天的血统能力啥的,我就看灭霸那一响指会不会死。】
真怕白夜小哥死了啊!
“那你还是小心一些吧,之前洛兰的哥布林们有一部分离开了这边前往了格兰之森,最近听说不少怪物伤人的事情,而且即使是胆小的哥布林现在也变的狂暴起来了啊!”
何况白夜每天做这种事情不就是为了生计嘛,自己这里正好有活可以给白夜做些,所以他也没多想。
一拳白夜:【念动力?不吹雪和龙卷的嘛.可惜不是身体限制器解开,就算头发掉了也没事】
什么情况啊?
之前他还一直诧异怎么有一个自己一直不冒泡呢。
日常白夜:【琦玉住在你家隔壁?那你混的也太差了吧?】
林纳斯说完后的那个表情,很明显就像是在说,年轻人啊要脚踏实地,不要每天想一出就是一出。
月光酒馆。
你去格兰之森里面和哥布林站在一块那都看不出有任何的区别。
这玩意对他们来说应该也有所提升吧?
漫威白夜:【要啊,这玩意给你研究?】
“喂,你这样子别说钢丝球了,就是火焰球你也不行啊!”
首先,他的寿命和他们共享,所以可以一直活下去,估计这一点就会遭到无穷无尽的研究,其次后续凯莎一旦打赢了华烨,那么华烨一定是不可能带着白夜离开这里。
说着,林纳斯从一堆刀里面抽出一柄颜色赤红的太刀放在白夜面前。
“钱就算了,好歹也做过你一段时间的师傅,带着这柄刀去吧!”
有一段时间白夜跟着自己学习过打铁啊,自己也算他半个师傅吧?
PS:DNF作者玩到了95到100的版本,怎么说呢,有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