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诸位爱卿可还有本奏?”延平帝偏架这样明晃晃一拉,朝堂之上原本热闹的气氛登时为之一静。
大概是对于御座上的这位君王那执拗的脾气早有领教,众大臣甭管思绪怎样飞转,都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对。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此事暂时只波及了风闻奏事的言官和洛谆自己,故而一向不擅于做亏本买卖的多数朝臣,都保持了沉默。
眼瞅着延平帝主动将之前的话题略过,自有识趣儿的大臣站出列,说起了其他话题,只不过,这个话题同样不大美妙。
“臣户有本奏。”之前受延平帝委派,巡抚南部十六州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韩可征,容色严肃的捧着笏,垂首出列。
延平帝见到他,微不可见的调整了下坐姿,欣然颔首应允:“韩卿请讲。”
“臣蒙受皇恩,出任总督巡抚南部,而今回朝复命,一干调查巡视所得皆呈报圣上,然有要事一则,当于朝上重提,望圣上予以定夺。”
韩可征拱了拱手,高声继续说着:“南部十六州,临海者五,共梧州、瀚州、廓州、河州、芦州,同属宁平府,每年为朝廷缴纳海租两万九千余两……此税原本当由五州共缴,却因历史之由,由梧州独自承担。虽说此乃一地之小事,然此般小事于大楚各地比比皆是,故而朝廷当引以为重,妥善处理,以迅速为佳也。”
他这才刚说完,周围的大臣们当即忍不住,彼此交头接耳,低声讨论起来。
就像他之前说的那样,因为各种历史原由,在某一项税收明目上,由一地独自承担数地之责者,不知凡几。
且拿这个梧州举例吧,在前燕立朝之后,燕朝数位皇帝接连在宁平府所临之海上修建航道,广立码头,其间所要缴纳的海租亦由宁平府五州共担。
但是到了陈朝宣平帝时期,他将梧州作为封地,赠予给了宁贵妃所出的幼子安王。
这条旨意初听好像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自燕至陈,分发封地有违两朝之规,陈宣平帝此举打破了燕陈诸代皇帝共同维护的皇令。
所以,陈宣平帝为了抵挡大臣们的反对,主动补充说明:
一则,安王受封、却不就藩,只掌握梧州一州之财政,宁安府并其余四州不受安王管辖;
二则,梧州不仅要按例给朝廷缴纳税收,且独自承担五州共同所需缴纳的海租。
还真别说,陈宣平帝这个补充说明一出,顿时就削减了不少反对声浪。
加之他还在为了换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