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
至于为什么选择比较偏僻的摊位,日了,想想也知道吧,我身上能出手的就只有一些微红,要是摆在热闹的地方,一下子就给转职者们抢购光了,还谈什么享受摆摊的乐趣啊!我不缺钱,所以摆摊的终极享受,对我来说并不是在多短的时间内将身上的东西卖光,而是即使是在偏僻荒芜的角落,只要是自己摆的地方,就能变的热闹起来,那种成就感才是王道啊。
本人在暗黑里第一个自创技能——摆摊,正式习得,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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