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赵旸自己上奏,陈述了不应沿用旧制将犯人刺配充军的道理,军队即是军队,并非收容污垢之处。
官家看罢后觉得不失道理,招宰辅诸位相公商议此事,几位相公也知道赵旸正致力于提高军队的舆情、地位,倒也不甚意外,讨论一番后赞同了此事。
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那些重犯即便不刺配充军也大有去处,别的不说,就说三司衙门辖下成百上千的矿山,就缺的是采矿的人手。
于是经政事堂一致赞同,官家当即下诏,从即日起取消“刺配”旧制,日后重犯不再发配充军,而是经大理寺裁决后择定“服刑”之处。
这条诏令,也算是赵旸影响了大宋,不过由于反映过小,在朝野都未引起多少关注。
二月中旬,赵旸带人于城外测试了一种磨盘大小的火药爆弹,因爆炸声响如天上惊雷,掀土飞石,威力巨大,故已担任火药案案使的沈遘将其命名为“震天雷”。
经测试,仅一颗震天雷,就能将一间普通泥瓦民宅炸地坍塌,威力已着实不小,若是从中添加铁丸、铁蒺藜等物,毫无疑问能在战场上大有作为。
只不过一颗几十千钱造价,还是让范纯仁、钱公辅、吕大防等人连连摇头,觉得将这一颗几十千钱的火药弹送上战场供军队使用,还不如发付等额的犒赏,那岂不是更能激励士气?
但沈遘不以为然,反驳道:“有士气就能打胜仗?”
的确,包括禁军在内,宋国军队当前的情况是即便有士气,也难敌辽国、西夏军队。
于是乎,仅技术司聘请的几位进士之才,就此事便分作了两拨:其中范纯仁、钱公辅、吕大防更注重实用性,虽不至于觉得火药弹无用,但就看造价,他们就觉得难以扩增军备,最多作为战场上的辅助;而沈遘则觉得当前宋国军队大多不堪一战,必须采取新的战术,新的战争方式。
在这一点上,沈遘可谓是与赵旸不谋而合。
见范纯仁等人忧心于火药弹的造价,赵旸笑着道:“当前一颗震天雷之所以耗费数十千,说到底还是火药成本贵,若朝廷能增设一个相应的案坊司,专门生产制作火药,这成本也就下来了,至少比我等在坊市间购入火药要便宜地多,我个人估算,起码能便宜一半。”
钱公辅在旁小声嘀咕:“即便如此,一颗也要二十千……”
赵旸也没再解释,毕竟他也知道新兴事物大多一时难以被人接受,但只要有朝一日他技术司研发的火药弹在宋夏战场上大放光彩,似范纯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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