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圆珠笔,初期有些同学一直没适应过来经常少带笔。
有一次徐云前桌的小姑娘就忘了带黑笔,徐云便把自己的黑笔借给了她,结果或许是因为题目比较难的缘故吧,徐云某次抬头的时候发现这姑娘一边双目出神的看着试卷,一边下意识在啃着黑笔后端......
嗯,徐云考试前刚叼过那里。
说起来徐云读书的时候还对那姑娘挺有好感的,干干净净的单马尾,从来不穿裙子,人挺清秀,一回忆起来满满的青春气息。
可惜徐云和她有缘无分,一个去了科大一个去了港大,毕业后对方出国留学,八年前在土澳出车祸去世了。
好了,言归正传。
总之一来二去,徐云倒也练就了一手叼着笔写字的技术。
只是之前考虑到按手印能解决问题,所以徐云才没把这种略挑战洁癖的事儿说出来。
不过眼下既然到了非推导不可的地步,徐云也就不好再藏着掖着了。
“用嘴写字?”
老郭略显意外的一挑眉,随后看了眼徐云的嘴巴,转头对屋外喊道:
“小乔!”
过了片刻。
屋门被人从外部推开,乔彩虹的脑袋探了进来:
“郭工,您找我?”
老郭点点头,伸手朝某个方位一指,说道:
“小乔,辛苦你一趟,去林主任的办公室找两把圆珠笔来。”
乔彩虹自无异议:
“好嘞!”
待乔彩虹离去后。
老郭看了眼徐云,朝他晃了晃手中的钢笔,解释道:
“韩立同志,钢笔比较重,叼在嘴里不好写字。”
“圆珠笔呢我今天又没带在身上,所以你稍等片刻,等小乔回来再说吧。”
徐云斜睥了老郭一眼,没有说话。
骗鬼叻。
刚才他还瞅见老郭的公文包里有两把圆珠笔呢。
明明就是洁癖好么?
没想到老郭你这浓眉大眼的,居然也耍起了心机......
五分钟后。
乔彩虹哼哧哼哧的拿着两把圆珠笔来到了老郭身边。
这年头的圆珠笔还是比较原始拔插式,没有后世弹压式那么方便,不过倒也确实比钢笔轻了许多。
随后老郭将圆珠笔盖子掀开,又拿了块木板将纸张压在上头,将二者一同放到了徐云面前。
不过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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