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
…………”
一位留着银色长发,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相貌俊朗,丰神如玉的青年吟咏诗人用富有磁性的嗓音唱起了一首法罗兰的古老民谣。
歌声沧桑动人,感情饱满,不少路人把视线投向他,这座艺术之城,市民都颇有审美能力。
雷恩也有点被感染了,他不禁想起他还是凯伦的时候,在白塔城遇到的那位异乡人。
他固然谈不上多了不起,但经历也算丰富了,可至今没有归宿,没有爱人,也没有家。
身若浮萍,命如野草,未来会如何,他又将何去何从?
他清了清嗓子,唱起了那首游子的歌谣:
“致异乡人,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笑着和每个人打招呼,
这里没人认识我,
我可以尽情欢笑,
失声痛哭,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有人举起酒杯,
我笑着和他分享我的苦乐悲喜,
我该走了,
我不能在一个地方停泊太久,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风雨兼程……”
银发青年表情讶异,他主动上前问候:“你好,冒昧问一句,这是谁创作的诗歌?我很喜欢。”
回过神的雷恩一愣,笑着说:“一位无家可归的无名之人的作品,还有,我也很喜欢你唱的那首民谣,你是法罗兰本地人吧?”
银发青年微微一笑:“我出生在这个国度,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然后又离开了很久。
当我回到这里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已物是人非,我感觉自己成了异乡人,当人们放弃传统拥抱现代的时候,我感到无所适从。
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得太快,还是我的步伐太慢。”
雷恩微微一叹,轻轻的说:“如果你不走在大众走的路上,大概会被当作异类吧。
你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仿佛身处静谧的黑夜里。”
银发青年略有些惊讶,他笑容灿烂:“我也觉得你很特别,好像置身于星空之中。”
“雷恩·阿克曼,请多指教!”
“西迪·古斯曼,另外,我邀请你参加每个月月末的文化沙龙!”银发青年西迪把一张邀请函递给他。
雷恩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上面写着:贝尔福特区古斯曼家后花园,凭证入内。
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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