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美,Sheriff(治安官)是个比较独特的警察制度,这一点还要从这个国家的行政规划开始讲起。
众所周不知,老美最早只是一个殖民地而不是一个国家,这個国家最早建国时的所谓北美十三州,就是英国人殖民者(主要)或建或抢的十三块殖民地。
每个殖民地都是独立存在的,因此所谓的北美独立战争,并不是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革命或者改朝换代。
非要做个比方的话,和中国春秋时期的弭兵会盟有些类似,十三个诸侯国聚一起碰了头,在谈妥权力分配方式之后,订了个大家可以话事的地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DC)作为首都。
然后十三家诸侯便组成了一个联合国,名曰联邦,因此各州州长和总统之间其实并不是上下级关系,新闻里经常看到州长们和总统打嘴炮也正出于这个原因了。
随着殖民者将原本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也就是印第安人像北美野牛一样杀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一点像保护动物一样赶进保留地的过程中,一个又一个新的诸侯国成立,陆续加入了这个联邦之中。
这也是为何将最初的北美十三州称为老美立国之本的原因。
简单来讲,将老美这50个州看成50个独立的诸侯国就很好理解了,这从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旗上便可见一斑,上面至今还写着加利福尼亚共和国(California Republic)这两个单词。
这是因为加州最早是墨西哥的一部分,在1846年美墨战争之后,加利福尼亚地区的移民闹了一出独立的戏码,成立了加利福尼亚共和国。
这个国家总共就存在了25天,在美国揍趴下墨西哥之后,墨西哥被迫签署了《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宣布放弃这片领土,然后加利福尼亚就以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了美国,成了如今的加州。
回到各个殖民地建立的过程中,要知道一个城市(City)不是一天能建成的,而是由小到大一点点发展起来的,跑马圈地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但聚集人口发展基建不可能一蹴而就。
那么在城市(City)出现之前,一片新殖民地或者说一个州里最常见的就是各个镇(Town),这些镇聚集在了一起,便是各个州内的第二级行政单位-郡县(County)。
随着逐渐的发展,有些镇(Town)因为各种天时地利人和,发展成了城市(City),而有些则保持原状甚至逐渐消亡,但无论如何,二者都被统称为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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