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泾渭分明。而常家人多些,男女老少似乎都来了,并且各个穿着丧服,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默默地盯着公堂之上,不发声,却带来了实质的压力。
慕容彦超没怎么看堂外的“闲杂人等”,当然,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别扭的,这架势搞得他要徇私枉法一样。昨夜,常氏人曾求上衙门,希望能迎回常侃尸体,被慕容彦超以案件尚未了结而拒绝了。
此番升堂,慕容彦超也没有像过去审案那般,抽丝剥茧,细致盘问,甚至与嫌疑人斗智斗法。他只是当堂,把事情的经过流程式地问明并做通报,然后就看着两家的讼师辩论了......
于是,堂上的情形是这样的,两排衙役手执杀威棒,一身赭衣的韩庆雄,镣铐加身,失魂落魄地跪在那里。一身素服的常侃之父常德,作为原告,同样老实地跪着,只是丧子的悲伤流于表面,令人不忍。
两名讼师,各引法典,据事实,详过程,激烈舌辩争锋。二人都是在东京就闯出了名头的讼师,朝廷西迁至洛阳,自然也跟着到西京来谋发展。
这一场官司,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一场难得的机遇,不只是因为同权贵们有了联系,也是展示自己法律能力,扩展业务,深入打入上层社会的一个契机。
这些年,大汉朝是呈现出一种全面发展的状态,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进步,其中就包括讼师这门行当。
随着天下一统,南北汇流,大汉的商品经济已然彻底进入快车道,民间商民的交易往来也日趋频繁,而涉及到利益,就往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而打官司往往是解决争端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途径。
市场在壮大,那相应的职业也就迎来了大发展。大汉的法律条文,此前就经过系统的简化整理,以利于理解推行,后来经删改、调整、增补,到如今,各项律例,已然十分完善了。
而完善,也代表着复杂。对当下的大汉百姓而言,可以说基本都是法盲,只有一些朴素的价值观念,除了对造反、杀人、偷盗、抢劫,诈骗、通奸这些情况有着基本的认知外,对其他方面,都是模糊乃至无知的。
哪怕是大汉的官员也一样,《刑统》是必修的,但是能深入钻研,熟悉汉律的官员,可就是不多。因此,不管是官府审判,还是民间诉讼,都需要一定专注于法律研究的人才辅助,在官府,就是刑名、监察、刀笔吏,在民间,就是讼师了。
讼师这个行当,古来有之,但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一直没有形成规模,直到当今大汉,呈现井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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