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熙九年(1001年)秋,距离刘旸登基已然快十个年头了,新皇帝变成了老皇帝,大汉帝国也以一个更加安定、繁荣的治世面貌呈现于当下这个世界。
过去的两三年间,在刘旸的鞭策下,朝廷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加大对违法乱纪、窃国虐民者的打击。每年秋决,仅各级官吏,便有数以百计的人被押到洛阳南市,被当众处刑杀头。
还是得说,论杀官效率,怎么也比不上世祖皇帝,因为他往往是一杀一大片,成群结队地杀,成百上千地杀。但在杀官频率上,刘旸却要超过他爹,他是追求法治,以法论处,判死即杀,理性杀人。
有的皇帝杀人,会导致人心离散,朝政混乱,国家衰弱;有的皇帝杀人,却让人心更齐,政治清明,国家富强。而刘旸显然是后者,因为他不乱杀人。
同时,即便在比世祖还要严苛的吏治环境下,大汉的权贵官僚们对刘旸这个皇帝,依旧是“任你虐我千百遍,我待陛下如初恋”的逢迎态度,实在是如今的大汉官场竞争太激烈了,职位早已饱和,人才也已溢出。
尤其在雍熙八年秋,刘旸开始关注体制内部冗员问题,并籍多方调查、了解、听取所得实况,对中枢部司以下道府州县乃至乡镇村里各级官吏,进行人数上的详定,这毫无疑问,在大汉官场又是一场巨大的波澜。
帝国的朝官、命官体制,已经十分完善,包括文武散官、勋阶官,都有成制,变动不大。相反,对于栖生于官制之下的“吏员”,一直以来并没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定位与管理条制。
一切,实则是由各地方官自行料理,他们在“吏员”的设立任用上,具备极大的自决权,甚至可以说,这是各地官僚尤其是主官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之一,很多地方官的权威也来源于此。
毕竟,数倍乃至十倍于官的吏员们,才是直接负责办事、管理百姓的人,他们也是大汉帝国统治体制延伸到地方、到百姓的触角。而地方的命官们,也往往是通过控制僚吏的前途与权途,来影响治下的局势,决定属民的命运.
实事求是地讲,皇帝要对付官,很容易,一纸诏书即可,因为他们最重要的法统来自于皇命,治政的权力由朝廷赋予。
但是,要对付吏,就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了,不只是那庞大的规模,更因为那盘根错节的关系,以及这个群体在大汉帝国这套社会管理模式中起到的关键纽带作用。国家要安定,百姓要管理,恰恰最离不开的就是这群吏。
因此,刘旸对“汉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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