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最后就会发现,所谓了平衡,只不过在贵族官僚之外,培养出了一批庶族权贵罢了,而这两者之间,本质上并无不同,只不过享有的特权不同,对皇权的威胁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罢了......
就拿时任开封府判官的吕夷简来说吧,大汉帝国从中枢到地方设立的“判官”之职,可不只是判狱案诉讼,而是所在职司大小一应州府院事悉可判之,也就是所谓的“通判”,可想而知在相应职事内的权威了,远比传统的“上三佐”要重得多。
当然,随着时事的发展变迁,“判官”一职也不是一个普遍常设的官职,严格意义来说,和朝廷应时则期遣重臣巡抚、巡检地方一般,是个使职差遣。因此,大汉帝国上下部司、州府虽然数以百计,但判官数量并不是很多,只有在特殊职司地方抑或特殊情况下才设立,而开封府当然具备这份特殊性。
至于吕夷简,时年不过四十出头,名声不小,才能也还算出众,但朝廷上下,提及此人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却是其其伯父,“开宝—雍熙”名臣、名相吕蒙正。
当然了,吕蒙正膝下子嗣虽然不少,但以成就、名望及权势来说,还得是吕夷简在事实上成为吕蒙正在政治上的衣钵传人。而若非同姓吕的这层关系在,以及吕蒙正在世、在朝时的一些教导与帮助,即便吕夷简资质再好,想要达到如今的政治地位,也是千难万难的。
进入建隆时代的大汉帝国,或许还要早许多,就已经不是一个任由寒门、庶民、草根崛起的时代了,即便每年仍有不少寒门庶族通过科举、吏职渠道进入仕途,被授命官,然而,这部分人数量比之亿兆子民,就显小众了,同时,也很难说清这些庶民背后是否牵扯到哪些“不普通”的背景与关系。
而曾经那些被世祖皇帝用以制衡勋贵阶级的庶族官僚、寒门将领们,在漫长的岁月中,也早已成为一种新“权贵”,形成了一种新的传承关系。
毕竟,在官本位的帝国,出仕为贵,而一旦为贵,便实现了身份的转变、阶级的跃升,想让统治阶级的权贵们与被剥削的黎庶阶级和谐融洽相处,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矛盾的事情。
能够做到的,就足以夸他是一个“有节操、有德行”的好官了,这也只是部分统治阶级的自我觉悟罢了。而不管是世祖皇帝还是太宗皇帝,他们所谓的制衡,只不过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培养了一批“新贵”罢了,与整个帝国的阶级矛盾上,并无根本性的改变。
当然了,由世祖、太宗完善的学政、考举制度,保证给予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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