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希想要的是什么呢?
外界能感知到的独立姿态,以及看似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版权库。
而她需要为此而拥抱的,又是什么呢?
除了刚才说的,必须全盘接受潘多拉魔盒中的所有附加条件之外,霍尔希在不同类型的演艺收入方面,都接受了与普通全约艺人大相径庭的分成安排。
首先,合伙企业Halsey Inc.的成立,意味着霍尔希将不会获得任何预付款,但这对于她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手中少了马上可以支配的现金,但是任何人都不应该忘记,这笔由唱片公司提供的资金实质上算是一种无息贷款。不管用了多少、存了多少,终究都是要从版税分成里抽出来还给公司的。
现在,在合伙制公司的框架下,霍尔希的每一笔支出,不管是生活成本、渠道发行费、制作费还是其他运营成本,都可以从获得的演艺收入中直接抵扣,余下的数额再进行分成。
这样的结算方式,虽然看起来处处掣肘,每一笔钱都要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之后才能到账,但实际上,它规避了传统音乐协议中的债务陷阱。
换句话说,霍尔希从Halsey Inc.拿到的每一笔钱,都是干净的、经过审计的,更是无需偿付的。
另外一个对霍尔希很友好的分成条件是,她在唱片版税方面的毛利润分成比例达到了29.74%,这在普通的唱片协议里是几乎无法想象的。不仅如此,产生演艺收入之前,霍尔希和她的两位经理人还能从合伙企业中拿到保底的薪资。
除了从霍尔希那里获得的,15%的个人收入分成外,杰森-阿隆和安东尼-李还能从Halsey Inc.处获得每年6万美元的基础薪资。而作为Halsey Inc.“创意事务高级总监”的阿什莉本人,则能拿到12万美元。
若是从全约协议的角度考量,三人拿到的这笔钱,其实就相当于每年稳定获得的,无需偿付的预付款。不跟任何专辑的交付挂钩,也不需要为此负责。
唱片版税分成和保底收入方面的宽松条件,自然需要用其他领域的让步来换。非唱片收入方面,霍尔希将只能获得55.065%的分成,远远低于麦迪逊-比尔从全约中获得的70%。
而这正是韩易想要达成的目标,版权发行板块永远都是五五分成不必多提,在唱片版税方面退到七三分成,再从非唱片收入板块拿到45:55左右的比例,这才能够符合Halsey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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