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汤姆——”
阿莫斯塔亲切地说道,
“我希望有一个包厢,因为,我待会要和人见面聊些重要的事情,当然,在那之前我可能还需要吃点东西--”
小天狼星从阿兹卡班逃狱的那个暑假,受福吉的委托,为了看顾离家出走的哈利,阿莫斯塔在破釜酒吧住了有一段时间,所以,他还老板还算熟悉。不过,那会酒吧老板对他可没有这么殷切。
每一个人都用目光敬送着阿莫斯塔·布雷恩跟着老板汤姆走进包厢区,许多人明显是动了想上来攀交情地心思,可是,阿莫斯塔·布雷恩身上似乎有一道‘抗拒光环’,直到布雷恩先生的身影消失,也没一个人敢于付出行动。
几乎是眨眼地功夫,老板汤姆就端着托盘敲响了包厢的门,而令阿莫斯塔感到诧异地是,托盘上堆得满满当当的都是各种酒水,反而没有多少吃的东西。
“喔,这都是酒吧里的客人为您点的,布雷恩先生——”
干瘪地老板弯着腰,高兴地两眼放光
“他们都想请您喝一杯!”
“替我向他们表示感谢,但是--”
类似的情境,阿莫斯塔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他熟练地把手伸进怀里,抓出了一捧金灿灿的加隆放在汤姆的托盘上,温和地微笑着,
“我不能白白占人便宜,汤姆,这些金子应该足够大厅里的客人每个人来一杯最烈的火焰威士忌。”
“您真是一位慷慨的绅士,布雷恩先生!”
酒吧老板汤姆一脸尊敬地说道,他小心翼翼地退出包厢关上房门,没过一会,响彻大厅的欢呼声就穿透房门传进了阿莫斯塔的耳畔,也让阿莫斯塔的嘴角泛起一抹真挚地微笑。
悬挂在包厢里斑驳、灰白地墙壁上的挂钟指示的时间差一分钟到七点的时候,包厢外的廊道里,忽然传来了一阵急促地高跟鞋地敲击木地板的声音,阿莫斯塔拿起餐巾擦拭了嘴巴,等到他刚让桌子上的狼藉消失,这间包厢的门便被敲响。
“喔,阿莫斯塔·布雷恩!”
走进包厢的女人装扮一如既往的鲜艳,她今天穿着一件香蕉黄的长袍,长长的指甲涂成耀眼的粉红色,眼影是五彩斑斓的,头发依旧是精致地大卷,当然啦,那只从不离身的鳄鱼皮手袋今天同样跟着她。
丽塔·斯基特好像完全忘记了格雷伯克事件的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她一走进房间就迫不及待甩上房门,面对阿莫斯塔一副欢天喜地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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