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不存在财物;见色起意?也不存在色。
江远看着院子门,回忆着之前看到的血迹,下意识的做起了分析。
凶手很可能是跟着拾荒老头入院的,但进去以后就将之给揣翻了,这是因为开头的血迹,主要是溅落在地面上的,是自上而下的攻击动作。
而在之后,拾荒老头并没有进一步的反抗,只是逃窜,并在逃避中,撞倒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覆盖到了地面上,形成了第二波的殴打……
接着,是第三波。
江远拍拍自己的脑门,持续的殴打,很大程度上,是报复和泄愤,拾荒老头得罪了谁?
江远拿起了手机,又放下了。
这么浅显的刑侦路线,隆利县的刑侦人员不会想不到的。虽然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看,他们是挺笨的,但技术以外的部分,不至于这么基础的内容都想不到。
江远进而将想法延伸到自己所掌握和擅长的领域……
一场持续的殴打和泄愤,可以假定,凶手会留下大量的痕迹。
在剧烈的运动中,汗水会低落,头发会掉,头皮屑会飞,打的痛快了,说不定还会流鼻涕,打喷嚏,若是报复的话,说不定还会痛哭流涕,狂吼两声“我报仇了”?
但痕迹在哪里呢?
或者说,现场这么多的痕迹,如何证明,哪个痕迹就是凶手的,而不是拾荒来的物品所带来的?
凶器和血迹!
这两样,绝对不能是拾荒来的物品所带来的。
现在,凶器还没找到,那首选就是血迹。
大部分物品上的血迹,都是做了采样的,其中部分,还是江远做的。
至于物品以外的,墙面和地面上的血迹,并不属于江远此前的工作范畴。
问题重新回到了江远刚刚抵达,入门时看到的场景,他那时候正在看墙面上抛甩状的血迹,来自清河市的王澜法医当时说,“血迹有做采样”。
江远现在回想一下当时的场景,一天一夜的疲惫感首先涌上心头,脑海中不由升起一个念头:就隆利县的技术员的水平,他们有没有给这些血迹做采样,又有什么关系!
还不如自己再做一遍。
怎么都比把拾荒院子里的所有物品擦一遍来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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