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遗憾的是,千百年来,这样的事情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但是,在匈奴人堪称悲壮堪称恢宏的大迁徙中,一个掉队的匈奴士兵,永远地羁留在了陕北高原的土地上。
我们相信,那不羁的‘胡羯之血’会一直澎湃到今天。
”
楔子读完,路遥已经说不出自己心中的震撼了。
江弦以寥寥几千字,叙述了匈奴的“胡羯之血”从起始到最后隐没。
路遥在阅读的时候,耳边不时的响起金戈交接、马蹄猎猎。
阅读这样一支神秘的血脉在历史上起伏,就像是被匈奴的马蹄踏过胸腔。
而江弦最后所说的,那个留在陕北高原上的匈奴士兵,也让他立刻回想起那天夜里江弦所说的那个传闻。
“.在匈奴的西迁时,掉队的匈奴士兵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血脉,这支血脉就这样留在了陕北高原。
直到今天,这片土地上仍有的人身体里流淌着他们的血。”
的确是这样,路遥听了江弦说的这个事情以后,在之后那段时间里很关注别人的脚。
当然,更关注的还是匈奴的事情。
经过他多方打听,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匈奴血脉:
刘成章。
这个人是位陕西的作家,他说自己就是匈奴的血脉。
刘成章这个作家应该很多人都熟悉。
哪怕没听过,也肯定看过他的文章。
因为他有一篇散文叫《安塞腰鼓》。
在后世,这篇散文被放进了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里,好多初中老师都要求全文背诵。
“一群茂腾腾的后生。
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高粱地。
他们朴实得就像那片高粱。
咝溜溜的南风吹动了高粱叶子,也吹动了他们的衣衫。
他们的神情沉稳而安静。
紧贴在他们身体一侧的腰鼓,呆呆的,似乎从来不曾响过。
”
此刻,路遥迫不及待的翻开下一页稿纸,阅读起的第一章内容。
故事发生在陕北高原一个叫吴儿堡的地方。
一个匈奴士兵听到一个小女子喊山的声音,受到号子声的诱惑,他偷偷离开队伍,做了一件男男女女之间迟早要发生的事情。
江弦没有写这是自愿,还是强迫,他就像写《红高粱》的时候那样,视角跳脱在过去与现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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