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只要不是当场钱货两讫的交易,哪怕彼此心知肚明那不是纯粹的爱情,但有爱情,哪怕一点点,也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至少要有一些好感。
那是彼此关系中特别好的润滑剂。
又更何况,或许第一天认识的那个时候,于飞泓纯粹就是一下子被曹玉昆身上那个“昆总”的标签给挂住了,但等到这一次的见面,她却还是不知不觉的就陷进去了——道理很简单,或许昆总即便没有那么优秀,优秀到让于飞泓顿觉惊艳与倾慕,她也是很有可能投怀送抱,但一个本就让人打算投怀送抱的人,却居然那么优秀,而且还不止是单纯有钱的优秀,他甚至是一个无论相貌、才华、能力、谈吐、见识,也都能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倾心的人,岂不完美?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刻意的逼着自己水往低处流,非得强调对方有钱?
他身上的那么多优点,随便哪一条,都能迷死我了呀!
对这样的一個男人投怀送抱,那真是连一丁点儿的心理障碍都没有了——哪怕他现在立刻就破产了,我依然愿意做他女朋友!
像这样的一个男人,破产怕什么的?
当年一无所有,他都能一夜暴富,现在就算破产,他不照样卷土重来?
跟他的财富相比,很明显,更值钱的是他这个人本身了!
然而,咖啡喝完,曹玉昆却说:“天不早啦,已经过九点啦,走吧,我下去给你叫部车,送你回学校,免得回去晚了学校进不去。”
于飞泓小有惊讶,略显慌乱地站起身来,跟着他往外走——别说今天,其实早在当初主动把国际电话打去红空的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等下次再见到他,自己可以献身的,可以投怀送抱的!
不矫情,的确就是贪图他有钱,贪图他是个成功人士!
也贪图他一个那么成功的人,居然还那么年轻那么帅气!
结果,他真的来了,自己对他了解越来越多之后,渐渐地发现,哪怕他没钱,自己也已经不知不觉被他迷住,爱他了,然而他却居然……
好吧,一起下到了酒店大堂,曹玉昆还真就在前台给她叫了一辆车,然后手拉手,亲自把她送到酒店落客区,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说:“去吧!回去早点休息,下次再来首都,我再去找你!”
她吓了一跳,“明天就要走吗?”
曹玉昆点头,“对!明天一早就要走!公司里事情多得很,其实本来我应该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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