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过来将她接去目的地。
嗯.....
费利克斯说:“恭喜你,爱丽丝,回到你的老家了。你前天不是还说希望见到同乡吗。”
“......”她纠正他,“我说了,我的老家是在一个美丽乡村,不在贫民窟!!”
是的,没错。他们此刻所处的地方正是纽约最大的贫民窟。
旁边搭了好几个棚子,桌子上摆满了各种食物和玩具还有书籍。另一边则是免费的午餐。
很丰盛,有烤吐司和三明治、土豆烩鸡排、沙拉、煎鳕鱼等等。她甚至都想排队去领一份了,如果不是害怕费利克斯嘲笑她的话。
因为看上去比她平时吃的还要丰盛QWQ
姜月迟看了眼拿着碗自觉排起长队的流浪汉们,开始质疑起费利克斯做这些事情的原因。
他可不是会发善心的好人。该死,他不会迷上人体研究了吧?
他十分难得的没有穿正装,而是一件深色毛衣和皮夹克,就连裤子都是黑的。
姜月迟想,他之所以提醒她穿深色衣服,不过是因为他对穷人的固有偏见而已。
他觉得他们都很脏。
穿深色衣服最起码看不见那些糟心的手掌印。
棚子下面有保镖在维持秩序,但凡有人试图插队或是推搡,那些高大强壮的男人就会过去,直接将对方从队伍里提走扔掉。
“......”
姜月迟目睹了这一幕,问他:“你确定你是在做慈善吗?”
费利克斯点了根烟,冷笑道:“有时候真不知道你的贫穷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试着走出象牙塔吧,爱丽丝小姐。你知道纽约的流浪汉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的手臂上至少有二十个针眼。这样的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姜月迟听完他的话,后背微微发凉。
国内的违禁品在这边是合法的,所以经常能够看到路边有神志不清的人躺着。
这也是为什么入夜后姜月迟不敢出门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还.....”她欲言又止。
费利克斯慢条斯理地掸了掸烟灰:“不是你说我没有同情心吗。”
听到这儿,她愣了一下。
想不到自己酒后的胡言乱语他真的听了进去。
还以为他是真的变得稍微善良了点,可当那个小孩拿着玩具跑来感谢他的时候。男人还是皱眉往后退了退,避开了他那只要往自己腿上放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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