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九罗来不及回房,踩过一地狼藉,冲到床头的话机旁,拨打前台电话。
那头刚接起来,聂九罗就劈头盖脸发问:“有没有一个拎大帆布袋的男人出去?大帆布袋,一个男的?”
前台懵得很:“哈?”
“有没有?”
“没,没看见。”
那就是还没到楼下?聂九罗心安了点:“如果看见,马上拦住他,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他偷了我东西。”
为了引起重视,她又补一句:“十几……好几十万。”
前台显然是被如此大额的损失给震住了:“好……好。”
聂九罗刚想撂电话,又想到了什么:“除了大堂,这个宾馆还有其它出口吗?”
“有,还有三个后门。”
聂九罗心下一沉。
共计四个出口,截下那个男人的概率,只有四分之一了。
***
警察是近十二点的时候到的,一老一少,态度都挺客气,先查看了孙周房间,又调看了宾馆监控。
孙周房间有器物损毁,但没迹象显示发生了人身伤害。
宾馆摄像头的布控主要分布在大厅、电梯内和电梯口,没有任何一个摄像头拍到了那个拎帆布袋的平头男。
就目前的情况,没犯罪现实,没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后果,只靠怀疑,是不能立案的,老警察让聂九罗做个报警登记,尽量阐明情况、写清联系方式,留待后续跟进。
聂九罗也是生平头一遭报警,没什么经验,眼见就这么结束了,忍不住问了句:“你们法证……不用去收集一下指纹、证据什么的吗?”
老警察无奈地笑,小警察很热情:“你是看港剧看的吧,我们这边不叫法证,属于刑事技术部门,是负责犯罪现场勘查的。”
聂九罗约略懂了:人家隶属“刑事”,负责的是“犯罪现场”,孙周这事,能不能算是桩“案子”还都不定呢。
填表的当儿,小警察又跟她解释了一下目前的考量:孙周现在连“失踪”都算不上,万一他明天自己回来了呢?器物损毁不等于暴力绑架,万一他是主动配合、自愿钻进帆布袋玩“消失”呢?
可能性太多了,没有更新的情况出现之前,这只会是一桩“出警记录”,他们也只能加以留心、后续跟进。
让他这么一说,聂九罗也有点不确定了:早前她曾猜测孙周是被赌档逼债,会不会是孙周为了躲债,联合朋友上演了这么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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