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雾里狂奔。
狼,果然是依然健在的顶级杀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顶级杀手都消亡了。狼一度成为食物链的最高端霸主。百万年后,这个地位开始被更善于群体合作的人类所取代。狼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然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
小花也只是在动物园见到过摆着慵懒惬意的姿势懒洋洋晒着太阳的狼了。
这次很幸运的遇见一头妖邪气息四溢的野狼,却成了它复仇的猎物。
砰砰!真是见鬼了!又被撞了!
难道又是一株不长眼的大树?
先前搭建简易住所的时候咋就没怎么看见大树?害她砍那些低矮的灌木,手都快被磨破。即使爬上大树砍一些分支的树杈也要强上许多。
咦!这树比先前的那一棵似乎要软一些!抬头一望,不就是那个蓝勋么!
哦,这次不是撞树而是撞人。不过,就在蓝勋的身旁不远。真的有棵大树,只是,她还未撞上。
小花正欣喜若狂的高兴着有了帮手,回头一望。却看见了狼眼凶残,白牙森森。
小花倒是吃了一惊,来得好快啊!一个寒颤,鸡皮疙瘩生出不少。
不由得想起老爸经常哼唱的那首跑掉的老歌《人生总有遇到狼群的时候》:狼眼凶残,白牙森森,突然堵住你的路口。人生总有遇到狼群的时候……是热血男儿,也难免惊恐怯手;是真情女子,也难免心灵颤抖;后退,绝对是无路可走,沉下心,傲对那恶魔魁首……凭你的杀气,撞开血的路口,让你的胆气、豪气,照亮你路的尽头……
幸亏没有遇见狼群,只是一头狼而已,好吧,狭路相逢勇者胜!
小花望了一眼纹丝不动的蓝勋,并不打算开口求助。
在恶狼即将扑过来之前,小花抓紧时机将防狼喷雾剂直接朝恶狼最为讨厌的眼睛喷去!
欧耶!
运气实在太好!这个时机把握的好,准头也够了!那头狼的双眼同时中招!痛得嗷嗷大叫。
可惜,那头狼的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始终能准确无误的扑向小花迅速不断转移的位置。原来,狼的鼻子和狗一样,特别灵敏,鼻子里有两亿两千万个嗅觉细胞,大约能分辨二百万种不同的气味。
那狼也真是强悍,忍着眼睛被灼伤的剧痛,扑向小花的速度依旧迅猛如闪电,狼嘴里发出一阵难闻的恶臭味,熏得小花几乎反胃作呕。
她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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