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堂中间,正在举行婚礼的新郎与新娘,又扫视了一眼宾客席的位置,眼尖的发现了一位鬓角发白,容貌三四十岁,穿着体面拄着黄金花纹手杖的中年男士。
少年走上前去,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语气玩味的说道:
“坦白地讲,我认为流浪汉或者工厂工人才适合你的身份,这样的话你根本就不需要伪装。”
“你的活很不错,尤其是给脚踏车打螺丝的时候!”
听见这耳熟的声音,见到身旁和以往别无二致的少年,道恩.唐泰斯握着黄金手杖的右手抖了一下,旋即又装模作样的说道:
“先生,我似乎并不认识你,不过,现在我很高兴认识你!”
“道恩.唐泰斯,来自迪西海湾的商人。”
克莱恩操着特色口音,一边说着,还一边伸出一只手表达友善。
罗恩的嘴角扯了一下,伸手握住了那只粗糙的手掌。
“罗恩.索托斯,鲁恩王国最不出名,但是最有钱的富豪!”
得益于辛德拉斯男爵的慷慨大方,罗恩现在的产业已经数一数二,当然这些大多数都是工厂,公司,并没有土地庄园和领地。
只不过,对这些罗恩并不看重,也就没在意,其他产业只是分派手下进行打理。
换句话来说,罗恩自己有多少钱,他自己都未必清楚。
庸俗的金钱,神灵视为草芥。
你说对吧,克莱恩?
紧紧握了下手掌,罗恩相当没品的坐在中年绅士旁,遥望着婚礼台上的新郎与新娘,装模作样的感叹道:
“哎呀,我有个朋友,什么时候能和邓恩先生一样出息,看看人家,四十岁不到就结了婚,而且还找了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士。”
“唐泰斯先生,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你仿佛是在暗示着什么?
克莱恩眼皮跳了一下,旋即咬了咬牙道:
“罗恩,我叫你罗恩吧,根据罗塞尔大帝的说法,‘我有个朋友’一般代指发出问题的本人。”
说完,他复杂的看了一眼罗恩,仿佛是在说,小老弟,毛都没张齐就别操心这些事了!
罗恩见状“大怒”,冷哼一声道:
“我有没有那个没用的朋友,你还不知道!?”
说完,他不再理会身旁的情感弱鸡,专心致志的看着婚礼台上。
此时的环节已将来到了,穿着体面,发际线后退的邓恩.史密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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