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我知道你不理解,但是你就听我说就行。”
春芽便也点头,“大叔当年要带村民去逃荒,村民们也将大叔看成是异类。可是我心里却相信大叔说的有理。”
“大叔说罢,我只听着,不随便质疑。”
疯大叔欣慰微笑:“……我是没想自己改朝换代当皇帝的,因为过程太难,即便是成功了也太累。我吧,就想当个扫地僧。”
“扫地僧”?春芽再度没听懂,不过她这次忍住了,没有再问。
疯大叔不好意思地扯扯嘴角,继续说:“我在当‘扫地僧’的过程中,进了许多世家府邸,暗暗观察可以辅佐的人选。”
“因为我们这种人呢,就算自己不去改朝换代,却也不能袖手旁观,总得选一个人来辅佐,让那个人来替我们实现改朝换代才行。不然的话,我们来这个世上就没有意义了,兴许到时候就化成了泡沫,回不去自己的世界,也再入不了轮回。”
春芽听得一头雾水。
疯大叔:“……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就看上了三爷。”
“我觉得这小孩儿的命运线、手腕什么的,简直太合适了!典型一个逆袭、改天换命的天选之子嘛!于是我就选择辅佐他。”
春芽有点愣怔,“疯大叔是要辅佐三爷当皇帝?”
糟了,看来疯大叔的确是疯的,而且这十几年没见,仿佛疯大叔更疯了些。
疯大叔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是那么打算的啊。”
春芽都无奈地摇头苦笑了,“可是打天下哪里那么容易呢?三爷他又凭什么?他只是一个侯府的庶子罢了,就算他手里有银子,可却没有人马。”
她记得上次云毓已经剥夺了云晏手中的家丁和部曲,云晏手里只有银子却没有人马可以支配。
疯大叔静静看着春芽,诡谲一笑,“丫头,这不就是你大叔我的用武之地了嘛。”
春芽微微一怔:“大叔为三爷招兵买马?”
疯大叔点头:“俗称‘拉人头’、‘码人’。”
春芽心中一动,“莫非当年大叔说要带着村民去逃荒……也是这种打算?”
疯大叔倒也没否认:“乱世饥年,让男子出去当兵,非但能赚下一份军饷,更说不能创下一份功绩。总比守在村里等着饿死好,你说是不是?”
“况且我要带着的是咱们全村去逃荒,还有那么多妇孺,所以我可不是只为了拉人头去的。”
春芽点头,“可问题是,当年我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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