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在了王并头上,“咕噜噜”的声响冒起,王并那被藤蔓束缚的四肢剧烈挣扎起来。
窒息感铺天盖地,在濒死过程中,大脑开始失衡,为了保护自身,它将自我解离开来,所有的人生经历在王并眼前以第三视角呈现了。
这就是所谓的走马灯。
我,王并,“十佬”王家的传人,天之骄子!
从小到大,只要我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我知道同龄人不喜欢我,甚至厌恶我,但我却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拥有一切的感觉,无视一切的感觉!
我与普通人之间的隔阂,是他们那种近乎绝望的无力感形成的,这种东西无法被努力和运气填平,因为那是出身造成的。
···
啪!
颜欢打个响指,水球猛然破碎,王并满脸煞白,嘴中念念有词:
“我有一座雄伟的宝山,我是一出生就站在山顶的人,万事称心是我的特权,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才存在的···”
“那灵应该是我的···我就该早点吃了它···我才是天之骄子,我才应该是巫王,我才应该是天下无敌···为什么有人敢忤逆我···”
“忤逆我的世界,毁掉就是了。”
颜欢摇头,“要是你这种人都可以受天垂青,那这天也算是瞎了眼。”
方才消停了会儿,王并突然暴起,挣扎着嘶吼了起来,“凭什么是你!?”
“凭什么一个籍籍无名的贫民可以强压我一头,怕的应该是你,不应该是我啊!”
“你给我怕,你给我怕,我是王家传人,我是天之骄子!”
颜欢轻轻抬手,伸出一指。
疯魔挣扎的王并身躯猛然一紧,嘴上逞强,可是身体对恐惧的感觉早就烙印在了骨髓里,他双腿一颤,股间传来一丝温热,顺着大腿漾开了。
“·····”
王并难以置信地低头望去,将腿夹紧了。
耻辱!
奇耻大辱啊!
“杀了我!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到时候你看一下,我王家定与你不死不休,不死不休!”
“冥顽不灵。”颜欢抬手一挥,金光四溢,照亮了半座群灵山。
空气中起了丝丝焦糊味,王并形体溃烂,肌肤尽是灼烧痕迹,如遭受烈火炙烤。
群灵山安静如初,凌乱分布的石柱缓慢退去,小屋前坪又是一副平整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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